《通行证》适用于重点防疫医疗物资、居民生活必需物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物资等重要工业生产物资运输。
根据通知,申请单位应是本市工业企业,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及各区经信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是否为工业企业进行确认,物资运输始发地或目的地须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申请单位应在车辆出发或到达24小时前进行申报。重点物资承运车辆年审须在有效期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总质量12吨及以上普通货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正常;重点物资承运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在有效期内,且和驾驶车辆经营范围相符(驾驶总质量4.5吨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除外)。
本市坚持“谁申请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申请单位及物资承运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所有收发货单位、驾驶人员、随车人员、运输线路等申报信息均应真实、完整、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用户一经查明将被列入“黑名单”,不得再次申领《通行证》并依法追究责任。
本市工业企业可以通过“北京市智慧货运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bj.zhihuihuoyun.cn/)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填写并上传企业承诺书盖章扫描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应办尽办”原则予以办理,审核通过后系统生成电子版《通行证》,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打印,纸质版、电子版证件具备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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