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不接待,因属于“八不进”中的一类。但因老人临终、危重等情况,各区及各机构可提出具体方案,一事一议。
与不共同居住生活的人员在一起吃饭,基本可以称之为“聚会”。
人员探视需签订承诺书,所有信息留档。如果是虚假承诺,家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探视必要的防护物品由机构提供,政府支持,鼓励自备,但应在机构内部更换防护物品。本市已陆续向各区下发4.6万套防护服。
目前,暂定一个月内一位老人可被探望两次,后期再逐渐增加次数,并扩展可探视的亲属范围。
只要不进入室内,室外条件优越的机构,可以适当做调整和把握。
如在院内直接隔离,核心条件是与其他生活区从物理上隔离,最好是在不同的建筑。如能满足隔离区域是独立建筑,与其他老人区域完全分开,可以在居住房间内隔离。
每周都需要就医,以及需要去透析、化疗的老人,建议安排在相对独立的隔离区(室)生活。方便每周进出,返回时,也可直接隔离。
上报区民政局,一事一议。
目前,社会餐厅堂食陆续恢复,一些单位食堂也陆续恢复就餐。但养老机构内的食堂就餐标准,必须高于普通堂食要求,包括间隔距离、就餐人数等,都要比普通标准更加严格。如果能做到分区管理,比如在不同楼层、不同时间,安排分批错峰就餐,是可以的。
非接触性的上门服务都可以恢复,比如送餐、高龄老人探访巡视等。高龄探访巡视时,在门口保持安全距离和老人交流了解情况是可以的。入户服务继续暂不恢复。
具体流程为:由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服务区域的社区(村)为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办理小区出入证。持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可允许其进入小区。
文件有明确规定,没有隔离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不能接受新入住老年人。如果老人有迫切需求或困难,驿站可向区民政局提出,由区里统筹协调解决。
可以。驿站也可以在街道社区的支持下,在门前拉出一个区域让老人晒晒太阳、做个活动,但不能与外人接触。
按照文件要求,家属不能参观。可以尽量用其他方式,比如视频连线等,解决相应需求。
由各区民政局指定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集中隔离观察过渡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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