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解读 > 政策问答 > “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相关问答
用人单位什么时候申报?如何申报?

  本市实现统一入口、统一标准、统一口径,即日起至7月25日,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合并申报2021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

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

  网上申报即时生效,用人单位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如何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软件申报?

  通过“企业版”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需打印《北京市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并签字后,持汇总表和报盘文件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但使用“企业版”只能申报社会保险的缴费工资,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还需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http://gjj.beijing.gov.cn/),或在住房公积金柜台单独申报。单独申报的,以单独申报的基数为准。具体事项可拨打住房公积金业务咨询电话010-12329。

已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如何申报?

  需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申报2021年度“五险一金”及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工资,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另外,也可通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申报,申报时需打印《北京市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主管部门印章后,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使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机版”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用人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还需单独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另行申报。

个人身份如何办理申报?

  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规定,在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经(代)办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也须在即日起到7月25日期间,到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经(代)办机构或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办理申报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自由选择。如果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其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问答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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