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补贴对2019年1月1日以来连锁餐饮(早餐)、菜店(生鲜超市)、便利店等企业新建连锁直营网点的房屋租金、店面装修、设备购置等费用给予支持,支持比例上限由原50%提高至70%。
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社区菜店单个网点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70万元,生鲜超市、社区菜市场单个网点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单个早餐网点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连锁餐厅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单个便利店网点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每家企业总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具体申请流程是:
1.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按照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各区商务局、开发区商务局、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或总部企业进行初审。
2.通过初审的项目由相关单位汇总后报市商务局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项目,由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实施和投资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3.企业需配合中介机构开展评审工作,提供相关财务凭证、房屋租赁合同、项目建设手续等相关材料。
此次补贴申请的截止时间是2020年12月31日,企业应在此之前将申请材料报送相关受理单位,逾期不再受理。
项目申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单位近两年财务报表、房屋租赁合同等。
本次补贴对象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且在京注册的中小微企业。2.受疫情影响严重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的重点连锁餐饮(早餐)、菜店(生鲜超市)、便利店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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