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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4-04-03 09:56    来源: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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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地区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推动北京养老项目向河北省等环京周边地区延伸布局,携手打造养老服务现代化建设区域协同的先行区、示范区,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市民政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京津冀地缘相接、人缘相亲,地域一体、文化一脉,历史渊源深厚、交往半径相宜,完全能够相互融合、协同发展。”5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推动京津养老项目向河北具备条件的地区延伸布局。”7月7日,在京津冀党政主要领导座谈会上,尹力书记提出: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凝聚共识、齐心协力,更加奋发有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取得更大成绩。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京津冀党政主要领导座谈会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我们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了市京津冀协同办、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中医管理局、天津市民政局、河北省民政厅及各区民政部门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机制、项目、政策、人才、医养、区域、行业协同7个部分。

  (一)建立完善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机制。建立健全京津冀养老协同工作组协同发展工作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统筹各项协同发展事宜,推动实施年度合作项目。建立三地民政部门日常沟通联络机制,每季度就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工作进展、困难问题等进行会商协调。

  (二)深入推动京津冀养老服务政策协同。推动出台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和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互认政策,评定结果在京津冀地区全域内互认。加快推动出台《关于推动北京养老项目向廊坊市北三县等河北省环京周边地区延伸布局的实施方案》,鼓励北京养老项目向河北省具备条件的地区延伸布局。

  (三)深入推动京津冀养老服务项目协同。搭建京津冀地区资源对接平台,定期组织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企业)代表深入环京周边地区对接养老服务项目需求、资源供给等情况。支持京津冀地区养老机构(企业)通过新建、合作共建等多种方式建设养老机构、康养社区。适时组织津冀地区养老机构普惠签约活动,吸引京籍老年人异地养老、回乡养老。

  (四)深入推动京津冀养老服务人才协同。京津冀地区民政部门联合开展京津冀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行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举办不同类型培训班。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培训证书,纳入京津冀三地联合培训人才库。定期举办京津冀养老服务人才供需专场招聘对接会,拓展本市养老服务企业引进护理人员的渠道,促进京津冀地区养老服务人才资源共享、有序流动。

  (五)深入推动京津冀医养协同。联合卫生健康、医保、中医等部门,推动建立医养协同对接机制,协调定期召开京津冀医养协同交流座谈会;发挥北京中医医疗优势,推动北京市中医医疗机构与有内设医疗机构资质的津冀养老机构协作;将河北环京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远程协同服务范围,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与水平。

  (六)深入推动京津冀区域协同。支持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分别在津冀地区投资建设或合作共建养老机构,优先定向接收核心区户籍老年人。建立与环京周边地区结对共建机制,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房山区分别与承德市、张家口市、唐山市、秦皇岛市、保定市民政部门签订养老服务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北京优质养老服务资源向合作共建地区延伸。

  (七)深入推动京津冀行业协同。积极发挥三地行业协会的引领聚合作用,通过组织政策培训、行业研讨、学术交流、考察调研、与优质企业对接合作等方式,推动三地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交流合作、养老服务产品及服务模式创新,切实提升三地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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