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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关于调整洗染业经营者备案有关工作的公告》政策解读

日期:2022-04-20 09:36    来源:北京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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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十五届〕第25号)《北京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京政发〔2022〕6号)《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相关规定,特制定《北京市商务局关于调整洗染业经营者备案有关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在本市范围内对洗染业经营者备案有关事项进行调整。

  一、《公告》出台背景

  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选择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等6个城市作为首批试点城市。为落实国家改革任务,市政府制定并印发了《北京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意见》“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清单”第98项“简化洗染经营者备案手续”提出:“洗染经营者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后,无需到商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由市场监管部门直接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同级商务部门”,《方案》也明确要求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并将“简化洗染经营者登记手续”列入商事制度改革中。

  我局与市市场监管局对“简化洗染经营者备案手续”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同意依托“多证合一”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存量市场主题变更(备案)、注销登记,以及新设洗染经营市场主体相关信息通过实时推送至共享平台。

  二、《公告》主要内容

  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的洗染业经营主体,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多证合一”模式申请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与商务部门通过数据共享完成信息推送,实现登记暨备案,申请人无需再到同级商务部门备案。商务部门不再现场受理洗染业经营者备案(初次办理、变更、注销)事宜。

  三、《公告》意义

  减少企业跑动次数,为企业减负,同时按《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要求,强化对经营者的管理(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噪声污染的服装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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