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解读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类分级执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解读

日期:2021-09-15 16:17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分享:
字号:        

  一、制定该规定的背景和目的?

  国家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两年,在立法层面,制定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政策方面,制定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上述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规范执法监管环境、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具体措施和更高要求。

  为适应当前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持续促进本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法、科学、高效履职,提升执法精细化、精准化、智慧化、规范化水平,更好服务营商环境,市城管执法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类分级执法工作管理规定(试行)》,重点围绕健全执法事项分类和执法对象分级两项工作机制,并对应不同类别和不同级别执法对象,确定和实施差异化的执法措施,以更好优化执法检查方式,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二、规定是怎样实施分类和分级的?

  一是对执法事项实施分类。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结合执法对象发生违法行为后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区分不同业态、不同执法事项,分类建立一般执法清单和重点执法清单。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领域的业态、执法事项列入重点执法清单;其他业态、执法事项列入一般执法清单。对涉及重点执法事项的执法对象,合理确定完成执法全覆盖的周期,依法依规实行执法全覆盖,并可以根据季节因素、违法行为发生规律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涉及一般执法事项的执法对象,原则上应当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实施检查,能够通过非现场完成检查的,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推动非现场执法,实施电子证据收集。

  二是对执法对象实施分级。考量违法行为性质、危害后果、违法行为发生频次、执法结果等因素,对执法对象进行综合认定,按照A、B、C、D四级进行台账管理,实施差异化执法措施。针对一般执法对象,根据认定结果分别纳入A、B、C、D四级台账;针对重点执法对象,根据认定结果分别纳入B、C、D三级台账。A级实施减量执法,B级实施常规执法,C级实施增量执法,D级应当在C级执法措施基础之上再加大检查频次。同时,针对A、B、C、D四级执法对象,原则上分别按照每半年、季度、月、半月开展执法检查或双随机抽查,并对应实施差异化执法措施。

  三、如何依托科技支撑助力分类分级执法工作?

  为推动科技赋能、提高效率,将依托市城管执法局正在搭建的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填录、汇集本系统内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执法信息,作为分级认定的依据。同时,也将通过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逐步实现初始分级认定、动态调整级别、对象标注标识、数据汇总分析等多重功能,从而促进提升城管执法的智慧化、精细化能力和水平。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