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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区”政策热点(二)——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优惠

日期:2021-03-01 18:55    来源:开放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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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得到哪些优惠
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权

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半征收当年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企业所得税免征额=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本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2

▷▷ 示例

我市某公司型创投企业,自然人持股比例为10%。2020年,该企业全年股权转让所得为1000万元,其中:持有超过3年的股权转让所得600万元(超过企业全年股权转让所得的50%),可以享受减半优惠。如该企业2020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为100万元,个人股东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10%×100=10(万元)。按规定,应减免的税额为:10%×100÷2=5(万元),个人股东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比政策出台前减少50%。

转让持有5年以上股权
转让持有5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当年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企业所得税免征额=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本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 示例

我市某公司型创投企业,自然人持股比例为10%。2020年,该企业全年股权转让所得为1000万元,其中:持有超过5年的股权转让所得600万元(超过企业全年股权转让所得的50%),可以享受免征优惠。如该企业2020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为100万元,个人股东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10%×100=10(万元)。按规定,应免征的税额为:10%×100=10(万元),个人股东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比政策出台前减少100%。


适用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020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股权转让。

2020年1月1日前发生的股权投资,在规定的执行期内转让股权取得的所得符合条件的,适用于该优惠政策。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

▶ 转让技术的所有权。技术指专利(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 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是权利人依法就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 转让3年以上(含3年)非独占许可使用权。

▶ 转让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


如何办理这项优惠政策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在预缴申报时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


具体要求请查阅《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证监会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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