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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政策解读

日期:2021-02-07 11:45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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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市城管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国家和本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重点围绕营造更加规范的监管执法环境,持续推动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更好的服务和保障首都营商环境。主要开展以下九个方面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国家和我市相关要求,制定完善城管执法机关《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规范指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系列文件,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促进执法更加公开透明。目前,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已实现了执法主体、人员、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基本信息和动态信息的公示,便于公众查阅相关信息;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建立了包括文字、音像、电子、综合巡查系统、移动执法终端等在内的“1+1+N”全过程记录机制,推动全过程可追溯;在法制审核方面,对重大处罚决定以及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等重大强制决定履行了事前法制审核,推进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二是健全完善处罚裁量基准。2015年已研究印发《城管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将所有城管执法职权处罚裁量行使纳入规范范围,有效避免随意处罚等问题的发生。近年来,结合职权调整、新法规修订等工作,对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不断进行梳理完善并及时公示。通过制度标准刚性约束,提升执法人员取证意识、规则意识,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三是推行行政指导制度。在执法工作中持续推行行政指导措施,注重事前法规宣传、提示、引导、教育,督促监管对象加强自律,源头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四是开展“双随机”抽查监管。优化执法检查方式,明确实施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不适宜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动实施“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抽取执法对象”执法监管方式,合理确定执法检查频次,推进执法公平公正。

  五是优化执法流程推动一查多效。统筹兼顾疫情防控授权执法检查和城管执法日常执法检查,聚焦“三类场所”疫情防控、生活垃圾分类、燃气用户安全等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探索实施“一店多查、一查多效”措施,有效减少重复检查、执法扰民。

  六是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非现场监管。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发挥城管执法指挥调度物联网平台作用,减少现场检查执法干扰。如:在治理餐饮企业店外露天烧烤违法行为时,采取“事前告知、事中取证、事后联合执法”的非现场执法方式,有效避免现场激化矛盾;在查处施工现场时,利用工地安装的噪声采集和视频监控设备,通过运用物联网平台声像感知功能,对工地在扬尘、噪声、运输渣土车辆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进行远程监管和取证,

  七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结合法律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措施。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不断优化“三类场所”疫情防控检查执法举措,保障市场主体安全、有序复产复工。

  八是加强信用监管。制定城管执法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管理办法,细化“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公示标准,加强信用监管和信用修复,尽最大可能为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九是健全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结合新法规、新职权实施,对接城管执法综合巡查系统、市依法行政管理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行政检查单、政务服务事项、“互联网+”监管事项,积极推动了监管职责清单化、监管事项标准化、监管责任明晰化。

  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发挥三项制度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全面指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指导制度,减少执法随意性,促进执法公正。继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和重点监管,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行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执法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大力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推动“一店多查、一查多效”。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结合日常检查巡查、“双随机”监管等执法情况,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执法检查频次。

  二是推动行政执法“科技赋能”。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搭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努力形成“以平台为载体、大数据分析为牵引、精准指挥协同治理为手段、资源措施集合运用为支撑、执法提质增效为目的”符合首都特点、简约高效的综合执法新模式,进一步优化监管执法营商环境,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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