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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社保局解读《关于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20-03-31 17:00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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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工作,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

  三、适用群体

  失业人员。

  四、办理流程

  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续发标准为本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最低标准。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

  五、实施期限

  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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