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保证本市供电可靠性和提高供电服务水平,基于国家供电可靠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电网供电恢复时间、供电服务等基本供电指标。
二、主要内容
(一)本细则规定了针对电力公司供电可靠性指标的管制方式、统计方法及奖惩标准。
(二)本细则涉及的供电可靠性指标,是经国家能源监管部门审核、确认和发布的。
(三)本细则涉及的供电可靠性指标统计方法,按照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供电系统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DL/T836.1-2016,以下简称"DL/T836.1-2016")执行,并符合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发布的《配电可靠性指数IEEE指南》(IEEE 1366-2012,以下简称"IEEE 1366-2012")标准。
(四)本细则根据电力公司每一年度系统平均停电时间(SAIDI)指标表现,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奖励和惩罚。
(五)系统平均停电时间(SAIDI)计算方法参照DL/T836.1-2016执行,具体如下:
统计期间,时间按照年度总小时数计算。
(六)在计算系统平均停电时间(SAIDI)时,以下供电中断情况应免于计算在内:
1.该中断持续少于3分钟;
2.用户提出或用户内部原因引起的供电中断事件;
3.该供电中断事件经政府监管机构认定,符合IEEE 1366-2012标准内定义的"重大事件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