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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 商务楼宇、商场和餐馆从业人员工作期间须佩戴口罩

日期:2020-02-12 08:19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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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本市发布商务楼宇、商场和餐馆疫情防控通告 从业人员工作期间须佩戴口罩

  2月11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楼宇、商场和餐馆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通告要求商务楼宇、商超、餐馆和食堂入口处设置体温监测岗;各单位要优先采用自然通风,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一般情况下应关闭回风,必须采用空调回风时,新回风比宜大于40%;单位食堂要安排错时就餐,保持就餐间距。

  通告要求,各商务楼宇、商场和餐馆的经营者、管理者,以及商务楼宇的使用单位,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专人负责防控。

  各单位要落实本单位职工和从业人员抵京返京居家观察、隔离,以及健康监测登记、应急报告等有关要求,加强检查检测,确保身体健康。结合岗位特点配备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必要防护用品,并要求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对公共部位、公共接触物品、重点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同时,要优先采用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保持空气流通。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保证系统运转正常,一般情况下应关闭回风,保证新风供给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必须采用空调回风时,新回风比宜大于40%。每周进行关键部件的清洗、消毒或更换。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专人负责,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随意倾倒、丢弃生活垃圾。

  通告还要求,在商务楼宇、商超、餐馆和单位食堂入口处设置体温监测岗,对进入人员检测体温,并要求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的,进行劝阻;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者,要及时劝离,并告知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对外来访客应当如实登记姓名、来源地、联系方式等信息。

  同时,加强商场保洁和顾客提示。公共卫生间、电梯、收银台、手推车、存包箱柜按钮等与顾客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要坚持每日消毒,并视情况增加消毒频次。

  餐馆和单位食堂也要加强管理,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每日早晚,要对从业人员检测体温和记录,督促其提供服务时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保持用餐环境整洁和空气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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