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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 持续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

日期:2019-04-12 00:00    来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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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 持续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2019年4月12日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联合印发。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持续优化本市金融信贷营商环境,提升金融信贷服务水平,加强金融服务民营小微企业能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营管部、北京银保监局联合制定了《意见》。

  二、《意见》主要围绕哪几方面内容?

  《意见》共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推动解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通过建立贷款客户“白名单”管理制度、金融信贷对小微企业的容错机制,成立市融资担保集团并设立融资担保基金,启动“畅融工程”,以解决企业融资诉求、续贷需求。二是推动解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督导辖区内金融机构常规服务收费“能减尽减”,强化无还本续贷机制,切实降低民营企业贷款周转成本。三是推动解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慢问题。推动线上申请与审批,进行全流程“不落地”的线上贷款模式,全国首推开展动产担保登记系统试点工作,建立小微快贷中心,提供快速贷款服务。

  三、北京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通过制度创新、政策引领、科技融入、部门联动等形成多方合力,切实提高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优化北京金融信贷营商环境,提升金融信贷服务水平。

  四、《意见》明确了优化民营小微企业金融信贷营商环境哪些重要工作举措?

  共十四方面重要举措:

  一是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二是推动线上申请与审批;

  三是建立贷款客户“白名单”管理制度;

  四是实现银行机构“两增”目标;

  五是建立金融信贷对小微企业的容错机制;

  六是设立市级融资担保平台;

  七是强化无还本续贷机制;

  八是启动“畅融工程”;

  九是推动信用信息体系“全覆盖”;

  十是建立金融机构考核评价机制;

  十一是推动在京建立“金融法院”;

  十二是全国首推“动产担保登记系统试点”;

  十三是设立区级快捷贷款服务中心;

  十四是设立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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