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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北京市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2018-2025年)》《北京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19-03-01 00:00    来源: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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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编写依据 

  《发展规划》、《管理办法》主要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2018-2025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北京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相关文件。

  二、《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引领,以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为导向,以实现乡村振兴为根本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园区特色,着力促进园区向高端化、集聚化、融合化、绿色化方向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着力促进产城产镇产村融合,推动农村全面进步;着力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推动农业全面发展。

  到2022年,健全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市级农业科技园区为支撑的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科技支撑明显、技术装备先进、产业链有机延伸、新型业态丰富的都市农业特色科技园区,打造农业“高精尖”产业发展的策源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催化剂、农民增收致富的源动力、乡村生态和文化振兴的加速器,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到2025年,把园区建设成为农业科技成果培育与转移转化的创新高地,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及其服务业集聚的核心载体,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阵地,产城镇村融合发展与农村综合改革的示范典型。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都市农业产业兴旺、美丽乡村生态宜居、农村社会乡风文明、农村基层治理有效、新型职业农民生活富裕的乡村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三、《发展规划》重点任务

  1.积极探索机制创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效能。以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创新为根本途径,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支持园区科技创新,认真落实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科技人员兼职取酬等制度规定。着力优化投入结构,创新使用方式,提升支农效能。创新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对农户的带动作用。探索政府、科研院所、生产经营主体等各方共建共治共享的建设治理新格局。

  2.集聚优势科教资源,提升创新服务能力。引导科技、信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园区高度集聚。吸引汇聚农业科教资源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技人员创业平台、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支持园区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特色优势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推广。搭建各类研发机构、测试检测中心等重大功能型和科研公共服务平台。引导园区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创新创业等一体化服务,加强先进实用技术集成示范。

  3.培育科技创新主体,推动农业高精尖发展。打造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等“双创”载体,培育科技型企业,形成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群。打造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形成一批带动性强、特色鲜明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互联网+园区”等创新模式和新型业态。加强特色优势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推动北京都市现代农业向科技农业、精致农业、高端农业方向发展。

  4.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高园区双创能力。构建创新体系,提高创新效率。建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基地,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聚集各类人才,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农业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促进园区更加注重吸引、培养、使用、激励人才,营造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生态环境。坚持高端人才引进与乡土人才培养并重,鼓励大学生、企业主、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自主创新创业。

  5.鼓励特色化发展,完善园区建设模式。引导园区依托科技优势,开展示范推广和产业促进,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按照“一园区一主导产业”,打造具有品牌优势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建设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发展中心,形成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探索创新驱动现代农业发展的特色模式。

  6.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坚持绿色发展,发展循环生态农业,打造水体洁净、空气清新、土壤安全的绿色园区。促进农业与旅游休闲、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产业深度融合,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实现要素合理流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四、《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为六章十九条,从园区组织机构及职责、申报与审核、建设与管理、验收与评估等方面规范了园区建设和管理。一是明确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农民受益”的基本原则,以及农村创新创业、成果展示示范、成果转化推广和职业农民培训四大功能。二是明确了园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园区管理办公室设在市科委,委托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农村发展中心开展相关工作,聘请相关领域知名专家组成园区专家工作组。三是规定了园区申报的七个基本条件,规范了申报的材料要求以及申报、论证、审核等程序。四是明确了园区建设管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和年度总结会议制度。五是规定了园区获批一年后,园区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对通过验收的园区,实行动态管理和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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