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策解读

北京市体育局领导就《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答记者问

日期:2017-03-13 10:13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分享:
字号:        

  1.问:如何保证《条例》的贯彻落实?如何督察落实的效果?

  北京市体育局法规宣传处处长 李华君:

  在目前阶段,主要通过两个方式保障《条例》的贯彻落实和督察。一是今年3月到9月,市人大常委会就《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我们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全面推广。根据安排,我们正在密切配合和沟通过程中,实地调研听取基层在《条例》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难点。我们将制定关于在场馆开放和全民健身组织、社团建设等方面可操作的实施细则,通过执法检查配套的制度,作为今后贯彻落实《条例》实施具体可操作性的办法,同时督察达到《条例》落实的效果。

  二是通过全民健身联席工作会议制度。这是由相关委办局和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将全民健身相关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建立全民健身机制,通过联席会议来确保《条例》和全民健身工作中的职能落实到位。

  2.问:《条例》实施后,我市各级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有什么具体措施?

  北京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 史江平:

  过去五年,我市各级体育组织不断发展,截至目前,有市级体育协会87个,区级531个,基层全民健身站点7893个,体育组织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了我市全民健身活动的蓬勃开展。特别是全年各类群众体育活动有22300余项,参与活动人数960万人次,其中市级活动项目500项,参与活动人数260万人次。

  在未来几年,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鼓励和支持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第一,重点培育发展在基层开展体育活动的城乡、社区、村自发的服务类社会体育组织,鼓励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登记。

  第二,充分发挥各类人群及社会体育组织的作用,统筹推进协调发展。

  第三,发挥各级各类体育单项的优势,支持基层社区、村健身组织在身边开展健身活动。

  第四,完善枢纽型社会组织和单项协会的组织体系,发挥作用,带队引领扶持各社团组织的建设。在全民健身活动方面,鼓励开展群众身边小型、多样化的各类活动。

  3.问:关于中小学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有人对学生的安全问题提出质疑,请问在这方面有没有具体的措施或考虑?

  北京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 史江平:

  前几年我们对中小学体育场馆开放已经做了大量工作,现在已经有很多中小学场馆对外开放了。中小学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是指有条件的开放,即开放的区域跟教学区域分割开,不会影响学生的正常上学。更多是在节假日和学生放学以后对社会进行开放,对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没有影响,家长们不用担心。《条例》里说有序开放,指对辖区内居民、社会组织按照共建、共享的模式协商进行开放,整个开放活动都是有序进行。学校体育场馆的开放对学生是没有影响的。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