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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百问百答》(四)

日期:2008-04-10 09:4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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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建委住房保障办公室日前编制完成《北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百问百答》,下发到区县街乡保障住房审核窗口,便于工作人员更好地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其中,对审核家庭是否可跨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公开摇号是直接决定房号还是决定选房顺序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能否贷款等内容进行了解答。

  问:从哪能够得到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信息及轮候摇号情况?

  答: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通过北京建设网和区县政府网站发布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和建设信息,区县居民可上网查询,也可通过主要媒体得到有关信息。

  问:审核通过家庭是否可跨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答: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由市里统一调配到各区,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只能在本区登记轮候。

  问:公开摇号是由各区县组织还是市里统一组织?

  答:由区县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本区县房源情况和符合条件的家庭情况确定摇号时间和摇号办法,并负责组织。 

  问:申请家庭如何知道自己已经获得了轮候摇号资格?

  答:审核部门确定申请家庭已获得轮候摇号资格后,将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申请家庭发放通知单。

  问:公开摇号是直接决定房号还是决定选房顺序号?

  答:公开摇号只是决定选房顺序号。按摇中顺序依次选房,排在前面的放弃选房,后面的可以依次替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的,视同放弃购房资格。

  问:如果本次摇号未摇中,能否参加下一次公开摇号?

  答:可以持您通过审核的相关资料参加下一次公开摇号。各区县结合实际情况,对多次摇号未中且确有困难的家庭可优先摇号。

  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能否贷款?都有哪几种方式?

  答:申请家庭成员符合商业银行贷款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商业贷款,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经济适用住房房产证与其他商品房产权证有何不同?

  答: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在购房人名下,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字样。

  问:经济适用住房超出配售面积标准部分如何计价?

  答:经济适用住房超出配售面积部分仍按确定的销售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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