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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新闻出版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12-27
  6. [发文字号] 〔〕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3-12-27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昌平区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昌平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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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各实体书店:

  为持续推动昌平区实体书店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书香昌平·爱阅之城”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按照《昌平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京昌宣发〔2023〕10号)要求,定于12月下旬在全区开展2023年度昌平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昌平区依法注册设立、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法人单位,且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以出版物经营和提供阅读服务为主营业务。

  (二)有固定的实体书店经营场所,空间布局合理(即出版物展销区相对集中),业态融合恰当(即出版物选品与“书店+”或“+书店”业态相匹配)。

  (三)实际经营地址与工商注册地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地址一致。

  (四)不存在异常经营情况。

  ①经区新闻出版部门和镇街相关部门检查,一年内出现6次未在公示营业时间开门营业情形的,视为异常经营;②本年度既无销售收入,也无图书借阅,视为异常经营;③本年度自办文化活动不足12次的,视为异常经营;④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区新闻出版部门、镇街组织的会议培训以及相关宣传推介等活动的,视为异常经营。以上四项,除新建书店外,有两项以上(含)异常,当年内不予扶持。

  (五)已按时完成《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年检。

  (六)2022年1月1日以来(两年内),未曾受到各级文化执法部门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违规记录。

  (七)书店经营总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其中出版物经营面积超过50%,面积对应图书数量标准如下:

  3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不含),上架经营出版物不少于2000册,品种不少于500种。

  1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不含),上架经营出版物不少于3000册,品种不少于600种。

  2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不含),上架经营出版物不少于5000册,品种不少于1000种。

  500平方米(含)以上的,上架经营出版物不少于10000册,品种不少于2000种。

  对于馆店一体化经营的书店,馆藏图书数量不可超过50%,可计入书店图书总量;社会捐赠类图书与公益类图书数量之和不得超过书店总图书量的50%,二者均需提供相关证明。

  二、申报类型

  (一)开办补贴:以出版物经营和提供阅读服务为主营业务,符合本区规划布局,达到营业条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首次签发时间为2022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申报该类型单位不可申报【运营补贴】及【特色奖励】。

  (二)运营补贴:以出版物经营和提供阅读服务为主营业务,持续经营满1年以上。

  (三)特色奖励:以出版物经营和提供阅读服务为主营业务,持续经营满1年以上,符合昌平功能定位及区域规划布局,具有经营特色。

  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只可申报一个扶持类型。

  当年被市级评为“北京市示范书店”“北京市最美书店”的实体书店可直接被纳入【特色奖励】扶持单位(需按要求提交本区申报材料);提交区级【特色奖励】申报的单位,如申报【特色奖励】的单位,材料未能通过审核,视该单位经营情况,可被直接纳入【运营补贴】类型进行评选。

  三、申报材料

  2023年度昌平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材料包括《2023年度昌平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承诺书》《2023年度昌平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书》,详见附件。

  四、申报方式及安排

  本项目采用线下申报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下发通知之日起,可向所在镇街实体书店行业主管部门提请项目申报,由镇街实体书店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要求核实申报单位经营场所、主营业务等实际情况,把关项目申报资质。

  (二)镇街实体书店行业主管部门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本辖区《2023年度昌平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镇/街道初审意见报告》(签字、盖章版,一式两份,镇街自留一份)报送到昌平区委宣传部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办公室(地址:昌平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87号院2B楼上奥世纪中心丹迪兰商场3层MPK黑胶书店同层三旗工作空间)。  

  (三)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2023年度昌平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3年度昌平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书》。在规定申报期限内将《2023年度昌平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书》电子版(草稿)提交至所在镇街实体书店行业主管部门(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

  (四)形式审查:由区委宣传部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办公室与镇街实体书店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对《2023年度昌平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书》电子版(草稿)开展形式审查,未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单位,由本镇街实体书店行业主管部门通知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成修改、补正缺项材料,再次提交至镇街实体书店行业主管部门。逾期不补报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提交纸质材料: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单位按照目录清单顺序将《承诺书》及《申报书》打印后按要求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扫描成为PDF格式文件后,将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镇街实体书店行业主管部门;PDF版《申报书》发送至区委宣传部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官方邮箱“Cpsd2023@126.com”邮箱,按照“2023年【书店名称】扶持资金申报书-最终版”格式标明邮件名称及文件名称。

  (六)踏勘审查:由区委宣传部指定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聘请行业专家会同镇街实体书店行业主管部门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单位(运营补贴、特色奖励类型)开展实地踏勘审查,走访、核实经营情况、测量申报面积,并由镇街实体书店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专家、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就踏勘意见表进行签字确认;开办补贴类型申报单位由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会同镇街实体书店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踏勘工作,行业专家不参与此类型踏勘工作。

  五、评审与扶持

  由区委宣传部根据镇街实体书店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专家、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评审意见,召开专家领导小组会和会商会,确定入围扶持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扶持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程序报批后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六、有关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申报,按时提交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区级任何财政资金扶持补贴项目。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下载并填写附件1:《2023年度昌平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承诺书》及附件2:《2023年度昌平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书【开办补贴】》或附件3:《2023年度昌平区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书【运营补贴/特色奖励】》附件4:【2023年度昌平区各镇、街道实体书店行业主管部门联系表】。

  政策咨询:王老师   

  联系电话:13811955248

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宣传部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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