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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3-04-18
  6. [发文字号] 密政发〔2013〕17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3-04-18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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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政发〔2013〕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密云县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密云县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8日

密云县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坚决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安全稳定,保护好弥足珍贵的土地资源,促进县域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密云生态涵养发展区工作方略和“三个走在前列”奋斗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28号令)等法律法规,按照“党政主导、属地主责、部门联动、群防群治”原则,组织发动县、镇(街)、村(居)三级力量,开展一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攻坚战和持久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集全县之力,以超常规的工作力度,严格管理、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长效机制,对新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2014年6月底前,分阶段分批次拆除所有挂帐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三、阶段划分

  (一)学习领会调查摸底阶段(2013年3月28日—2013年4月19日)

  深入学习领会传达全市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大会及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县委、县政府就全县“拆违打非”专项行动进行研究部署和科学决策。全面摸排辖区内历史遗留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查违台帐。

  (二)动员部署宣传造势阶段(2013年4月19日—2013年4月30日)

  召开县、镇、村三级干部大会,就相关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集中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广泛深入宣传造势,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强大的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各镇街(地区)和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广泛深入宣传动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工作措施和时间安排,明确主责部门和责任人,逐级签订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建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管控机制,划分管控网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坚决遏制新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确保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零增长。

  (三)挂帐违建拆除阶段(2013年5月—2014年6月)

  按照“排除隐患、突出重点、恒持推进”原则,分两批次对违法建设实施拆除。

  2013年5月—2013年6月,开展第一批次拆除工作,重点查处和拆除生态商务区、太子务开发区、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密云建材市场、新建县医院、京承高速路、京沈客运专线、大唐煤制气、101国道及101国道绕城线、密关路、西统路及西统路北延等重点功能区、重点工程范围内、重点道路两侧的违法建设和压线抢建、抢栽抢种行为。

  2013年7月—2014年6月,开展第二批次拆除工作,对剩余挂帐违法建设实施拆除。

  (四)验收总结阶段(2014年7月)

  县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对全县违法建设拆除工作逐个进行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起科学、规范、高效的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成立密云县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对全县专项行动进行统一指挥和部署。县委书记汪先永担任指挥部政委,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海臣担任总指挥,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玉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颖,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晓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韩耕,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稳东、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张健,副县长李光辉(负责日常指挥、组织、协调工作),副县长蒋学甫、郭鹏和检察院检察长陈平担任副总指挥。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县检察院、住建委、市政市容委、农委、国资委、商务委、文化委、旅游委、社会工委、县政府督查室、法制办、信访办、监察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公路分局、工商分局、城管监察大队、安监局、公安局、水务局、环保局、卫生局、园林绿化局、民防局、质监局、司法局、广电中心、供电公司、檀州自来水公司、北京燃气密云分公司,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城管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城管监察大队政委李广文兼任。县城管监察大队、公安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县政府督查室相关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委组织部、住建委、市政市容委、农委、国资委、监察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城管监察大队、安监局、环保局、水务局、工商分局、公安消防大队及供电公司、檀州自来水公司、北京燃气密云分公司各抽调一名副职干部参与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筹掌握全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基本情况,制定全县拆违总台帐;划分工作职责,组织协调职能部门解决疑难问题;制定考核方案,督查各镇街(地区)和相关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情况。

  (二)各镇政府:按照指挥部办公室下达的拆除任务,制定本地区具体组织实施计划;建立以网格为单位的日常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及早制止,快速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西田各庄镇、溪翁庄镇、古北口镇、太师屯镇、巨各庄镇、穆家峪镇、密云镇、河南寨镇和十里堡镇要整合辖区内执法力量,组建综合执法巡查队。

  (三)鼓楼街道、果园街道和檀营地区:落实属地责任,建立以网格为基础的巡查管控机制,主动发现、制止辖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并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报告;组织居委会、物业企业及社会组织有序参与专项行动,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做好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工作;鼓楼街道和果园街道要整合辖区内执法力量,组建综合执法巡查队。

  (四)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结合行业监管职能,细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五)县园林绿化局:负责查处绿化用地内出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六)县水务局:负责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出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七)县公路分局:负责查处县级以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八)县环保局:负责查处密云水库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九)县国资委:负责配合属地政府,拆除县属企业用地范围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

  (十)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积极配合并全程参与执法行动,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安全保障,依法严厉查处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等行为,积极化解各类行政诉讼案件。

  (十一)县法制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难点问题的研究,及时为各镇街(地区)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提供政策指导和法律支持,并负责强制拆除案件的合法性审核。

  (十二)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主动介入,加强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监督,启动约谈、诫勉谈话等行政问责机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十三)县委组织部:结合专项行动,将各镇街(地区)纳入查违台帐的违法建设拆除比例指标列入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作为选拔使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十四)县委宣传部:结合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

  (十五)县信访办: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群众安抚工作,掌握信息动态,配合依法查处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畅通举报渠道,健全反馈机制。指挥部办公室要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举报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受理单位对举报及时进行登记、调查、处理,并负责反馈处理结果。

  (二)实行网格化管理,细化管理责任。各镇街(地区)要充分发挥网格覆盖全方位、管理无缝隙的特点,及时发现、及早制止新生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并在第一时间组织属地巡查执法队,采取“劝拆”、“帮拆”等措施,坚决予以拆除。对历史遗留违法建设实行实名管理、逐级督办制度,确保行动部署到位、措施执行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在专项行动中,库南地区以拆违为重点,同步推进城乡环境建设;库北地区以城乡环境建设为重点,同步推进拆违工作。

  (三)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各镇街(地区)要完善信息共享、定期例会等机制,制定详细的联合执法工作计划,依法依规快速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建立“群众、社会、行政、司法”四位一体劝导机制,促进违法建设“自拆”、“帮拆”,最大限度减少强拆。对正在建设需要认定的违法建设,城管、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要及时共同进行现场核实,认定后立即制发《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责令停止建设公告》,逾期不改正的,限期拆除。 

  (四)强化疏堵结合,遏制新生违法建设。各镇街(地区)、居(村)委会、物业企业要加强道路监管,禁止从事违法建设的车辆和人员进入辖区;鼓励引导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参与小区建设、管理,听取群众意见诉求;根据法律法规和群众意愿,对空场、违法建设拆除旧址合理规划,建设便民市场、健身活动区等公益设施,满足群众合理需求。

  (五)加强行业监管,全面施压促拆。县住建委、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公安局、工商分局、文化委、商务委、质监局、卫生局和公安消防大队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用足监管手段,依法对参与违法建设施工、为从事违法建设者提供服务、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不履行职责造成违法建设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的企业及从业人员进行处理;对已经发生违法建设的房屋,水电气热等供应单位接到限期拆除通知后,要立即停止供应服务,促使违法建设产权人主动接受处理。

  (六)严格监督考核,提高工作效能。督导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密云县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监督考评暂行办法》(见附件2)执行。组织部门要将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及领导班子绩效考核、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体系;监察部门每季度结合各镇街(地区)和相关部门职责落实情况和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涉嫌渎职腐败等问题,启动约谈或诫勉谈话;对领导不力、履职不力、协作不力、不服从指挥调度的部门,要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问题严重的给予免职处分;对执法部门及工作人员谎报、瞒报、拒报或不依法查处、查处不力、包庇纵容违法建设的,要依法行政问责,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指挥部办公室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日常督查考评,做到随发现、随通报、随督办、随整改;特别是对影响重点工程进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要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标准、提出要求、重点督办、跟踪问效。

  (七)加强宣传引导,发动群众参与。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在专项行动期间进行持续跟踪报道,对拆违成果进行多角度宣传,对典型的违法建设案件进行媒体曝光,扩大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力;在重点地区悬挂、张贴提示性、警示性横幅标语,设立城市文明加油站,发动志愿者和群众参与宣传,营造齐抓共管的氛围,引导市民共同保护弥足珍贵的土地资源,形成全社会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关系到全县发展大局,关系到全县人民利益,关系到密云发展未来。各镇街(地区)和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积极构建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及时反馈会商。2013年5月—2013年6月,第一批次拆除工作期间,每日由指挥部总指挥召集相关部门,会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随时解决存在问题。执法部门对日常发现的相关问题,以通报或建议函的形式快速提出措施建议,迅速移送属地政府;属地政府在接到通报后要及时研判、及时整改、及时解决,并向执法部门反馈结果;指挥部办公室要每周组织一次拉练检查,不定期组织会商,交流拆违经验、研究典型共性问题,促进拆违工作快速、高效推进。

  (三)落实政策法规。各镇街(地区)和相关部门在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既要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理性执法,又要注重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依政策办事;要通过不断挤压违法建设的获利空间,提高违法成本,斩断投机者利用违法建设盈利的邪念;对于经认定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在土地房屋征收中坚决不予补偿。

  (四)确保安全稳定。违法建设的强拆工作由各镇街(地区)组织实施。实施强制拆除前,要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隐患等级,制定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同时,将制定的风险评估、强拆预案报县公安局,经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实施强拆。需要指挥部办公室配合的要及时上报,确保社会安全稳定,最大程度的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

  (五)加强信息通报。各镇街(地区)和相关部门每周要将发现和拆除违法建设的情况(包括违法建设背景、方位、面积、用途等)以文字、图片形式,上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每周将全县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和指挥部,每月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比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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