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政办字〔201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密云县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密云县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落实《2012年北京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以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结合密云县环境建设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在2011年三个“百日整治行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坚持按照奥运保障标准,高标准完成环境脏乱重点地区整治任务,大力推动便民疏导设施建设,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环境秩序问题,实现“一降一升”的目标:即各类举报同比下降15%以上,群众回访满意率提升至85%以上;整治期间,不出现群众反应强烈、领导关注、媒体聚焦的负面事件;不出现因环境秩序问题引发的集体访、群体性事件和影响首都社会稳定的事件。
二、整治工作重点
根据《2012年北京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抓住一个主线、做好八个亮点工程、整治六类违法行为”要求和密云县实际情况,确定工作重点如下:
(一)开展七大亮点工程
1.开展精品街区建设工程。以鼓楼东、西、南、北大街为中心,落实密云县环境建设规划,强化“门前三包”责任,集中治理店外经营、店外堆物行为;规范门店牌匾标识,依法查处违规设置广告牌匾行为;在巩固2011年已创建的精品街区基础上,各镇街分别创建精品大街1条、精品社区(村)1个。精品大街要达到“七无”标准:即无无照摊群、无店外经营、无堆物堆料、无乱贴乱挂、无暴露垃圾、无非法小广告、无非法运营聚集;精品社区要达到“六无”标准:即无堆物堆料、无卫生死角、无乱停乱放、无私搭乱建、无占道经营、无重复举报。
2.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工程。集中整治全县中、小学校园周边的无照经营、黑车、非法小广告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3.畅通生命救治通道工程。集中整治医院门前、急救车辆出入口、医院周边主要道路的无照经营、黑车、店外经营、非法占道停车、非法小广告等违法行为,为就诊车辆,特别是急救车辆出行以及医院正常办公秩序创造良好环境。
4.餐厨垃圾监管工程。严查餐饮单位餐厨垃圾管理台账和餐厨垃圾运输车辆,加强餐厨垃圾前端监管,严防地沟油上餐桌。
5.美化视觉环境工程。依法规范、清理一批临窗广告、山寨路牌、刀旗、横幅标语,集中清除主要道路、临街建筑的视觉污染,美化视觉环境。
6.服务群众暖心便民工程。完成环境脏乱重点地区整治任务;大力开展交通微循环、便民市场、便民菜站、便民信息发布栏等疏导设施建设,方便群众日常生活;全面拆除纳入改造范围,依托房屋外墙搭建的违法建设,积极推动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
7.进京第一印象通道整治工程。集中整治京承高速各出入口、101国道密云段周边环境秩序,提升进出京沿线环境品质。
(二)整治六类违法行为
1.整治无照经营,重点是无照摊群、车辆占路经营扰民扰序问题。
2.以治“六乱”(乱堆放、乱张贴、乱搭建、乱挖占、乱拉挂、乱停车)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治“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现象。
3.强化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密云县加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意见》,治理违法建设,坚决制止利用违法建设进行非法经营的行为。
4.强化施工工地管理和执法检查,查处施工扬尘、道路遗撒、夜间施工扰民等违法行为。
5.统一行动,集中整治黑车非法运营行为。
6.整治非法小广告,重点治理主要大街、社区、学校、公交车站周边的散发、张贴非法小广告行为。
三、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月1日至2月上旬)。各镇街和部门层层动员,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搭建、完善、固化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机制,为全年整治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亮点工程推进及强化日常管控阶段(2月上旬至6月底)。全面完成亮点工程任务,全面摸排环境秩序中的突出问题,按照“十八大”保障要求,建立环境秩序乱点、“门前三包”、进京第一印象通道以及校园周边整治、医院周边整治、施工工地管理等台账,把握季节性特点,加强主要大街、重点区域的管控,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各类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全方位整治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一是各部门执法力量联勤联动,对照台账,结合夏季环境违法形态,采取高压态势,集中整治六类违法行为,确保城市核心区、乡镇中心区秩序井然无乱象,市容环境类问题得到稳步控制,其它环境秩序突出问题明显减少;二是全面梳理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和盲点,第一时间查缺补漏,第一时间重新开展整治和验收,确保环境整治任务无死角,全部达标。
第四阶段:冲刺献礼阶段(10月1日至“十八大”结束)。全县进入最高等级防控状态,基层执法力量100%上岗,最大程度向一线倾斜人力、物力、财力,提高一线保障水平,严盯死守、群防群控,确保我县环境整洁优美、和谐有序,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第五阶段:检查验收和固化机制阶段(“十八大”结束至年底)。县环境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街、各部门的“十八大”环境保障及2012年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同时,对整治行动中的好措施、好机制进行总结、固化、推广。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成立密云县环境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副县长李光辉同志任组长,县综治办主任、县公安局主管副局长、县环境建设办主任、县城管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社会办、县教委、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建委、县交通局、县商务委、县旅游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分局、县残联、县文化委、县园林绿化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药监分局、县城管监察大队和各镇街及开发区管委会主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监察大队,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2012年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由县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检查、指导,各委办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各镇街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充分落实属地责任。
1.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环境综合整治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总体方案及专项方案,负责整治任务的推动及督导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协调工作;负责信息、宣传以及其它工作。
2.县综治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环境建设办: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对各镇街、各委办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和效能监察。
3.县社会办:指导各镇街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环境整治工作,推动“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等便民设施建设,指导发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
4.县环境建设办: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环境秩序整治,督促保洁部门对小广告等脏乱点加大作业频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拓展小广告发布渠道。
5.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对环境整治进行正面宣传报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6.县教委:负责协同配合各镇街、各部门对校园周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组织协调学校、幼儿园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建立日常性的联系制度。
7.县民政局、民委:负责整治工作中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协调工作,并协调一批通晓少数民族语言和政策的人员参加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对流浪乞讨人员和未成年流浪人员适时开展救助工作。
8.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广大来京务工人员规范就业。
9.县交通局:指导各镇街在非法运营重灾地区、居民小区、老旧小区建立“微循环”交通设施,依职责权限对具有非法运营行为的各类黑车进行查处。
10.县商务委:负责指导各镇街完善露天大排档、废旧物资回收的管理制度,指导推动便民疏导设施建设,并会同工商部门对全县商业网点、市场进行规划布局。
11.县旅游局:负责协同配合各镇街、各部门对主要旅游景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手机提示信息、发放宣传品等方式,为来京旅游人员提供引导服务,在星级以下旅馆设置正规一日游服务点。
12.县卫生局:负责医院周边环境整治的协调工作,负责对大排档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管,查处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
13.县药监分局:负责查处违法收售药品等行为。
14.县工商分局:负责协同城管执法部门,查处依托门店店外经营、依托门店经营非法大排档、非法小广告印制等违法行为,并协助相关部门推进便民市场建设。
15.县残联:开展服务救助工作,教育劝导残疾人到指定地点规范经营。
16.县园林绿化局、园林绿化中心:依据职能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城市绿地、树木管理方面的整治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公园周边的环境整治工作。
17.县文化委:负责会同公安、城管部门查处非法销售盗版光盘等非法出版物的违法行为。
18.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法律支持。
19.县公安局(刑侦、治安、巡特警、交通队):一是指导各派出所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加强执法保障,及时处理暴力抗法、阻挠执法等行为;三是对违法行为的幕后组织、涉黑涉恶团伙开展打击,对其他部门移交的线索立案侦办;四是会同城管等部门查处在车行道内兜售物品、散发小广告、机动车售货等影响交通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五是会同城管等部门查处长途客运、公交车站内游商扰序、非法运营、散发小广告等各类违法行为;六是协调少数民族相对人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派出警力参与专项整治行动。
20.县城管监察大队:负责城市环境秩序整治的牵头工作,组织、协调、部署专项整治行动,综合掌握情况,督导、检查、推动各单位落实整治工作,推动2012年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21.各镇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制定本辖区整治方案、计划、应急预案,组织本辖区城管、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按照全县部署开展环境整治;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最大限度整合各方面的力量,疏堵结合,抓好社会面环境秩序管控工作。
(三)建立环境秩序整治机制。各镇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县领导小组架构模式,成立本地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属地政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抽调专人组成执法小分队,具体负责本辖区环境整治任务的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固化四项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借鉴2011年三个“百日整治”以及北京奥运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建党90周年等大型活动保障经验,着力整合各部门力量,重点完善、固化四项机制。
1.高位协调机制。建立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牵头,综治、公安、城管、工商、商务、督查、监察等部门一把手参与的环境秩序整治高位协调机制,统一研判、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环境整治工作。
2.“三长会”机制。建立主管镇长、城管主管大队长、派出所长碰头会机制,研究整治工作,部署重点整治任务。
3.执法小分队机制。做实执法小分队,搭建基层综合管理平台,通过工作联动、问题联治,整合管理力量、管理职能和管理资源,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4.监察反馈机制。完善固化机制,执法部门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行业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反馈;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反馈后要及时研判,及时整改、及时解决,并将相关情况向执法部门通报。
(二)按照“五步”模式,推进综合整治。
1.全面摸排、建立台账。着眼“十八大”环境保障需要,以属地政府为主体,以执法小分队为依托,各部门联勤联动,深入城市管理一线,全面摸排、掌握辖区环境秩序中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涉及“十八大”区域整治、环境秩序乱点整治、门前三包、进京第一印象通道、校园周边整治、医院周边整治、视觉污染整治,以及黑车黑摩的整治、牌匾标识管理、夜景照明、户外广告管理等专项台账,增强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实地勘察、制定预案。各镇街主管领导主抓,提前实地勘查整治部位,职能部门共同协商,根据整治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3.宣传告知、重点训诫。整治行动前,由公安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区域内违法相对人进行逐一宣传告知,对屡教不改的商户移送工商部门纳入企业信用信息警示系统;对长期从事违法行为,有煽动、挑头等过激倾向的,对家族式、老乡式小团体等重点人员进行重点训诫,最大限度减少整治阻力,化解潜在矛盾。
4.联合执法、有序进行。按照预案部署,在违法行为高发时段,由属地政府一把手挂帅,各部门联勤联动,按照职责,依法、依规对违规单位和违法相对人进行查处,公安部门保障执法安全。
5.深挖幕后、巩固效果。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黑窝点、制假贩假违法犯罪行为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幕后团伙等线索,由公安部门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深挖幕后,清掏窝点,进行深入打击,深化整治效果。
(三)坚持疏堵结合,有效化解矛盾。
1.强化行业及属地管理,源头杜绝违法行为。市政市容、住房建设、商务、工商、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属地政府,将日常行政管理与环境秩序整治相互融合,不断加强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学校、工地、医院、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宣传教育,督促单位提高环境秩序意识、遵守城市管理法规,履行环境秩序建设责任。
2.继续推动便民疏导设施建设。各镇街要根据群众需求,充分挖掘各类资源,采取农超对接、周末车载蔬菜市场、便民早餐、便民商亭、便民市场、一刻钟社区生活圈等形式,加大便民设施建设力度,并不断深化管理,方便群众生活;要深入研究周边群众的出行需求及周边交通设施的配置情况,全力推动社区“一刻钟交通圈”及重点区域交通“微循环”系统建设,集中解决群众出行难、费用高等问题。
(四)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履行职能。
1.落实领导责任。坚决落实领导责任,明确镇、街道、地区、经济开发区主责领导、主要责任人,明确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
2.落实网格化管理。各镇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网格化管理推进和人、财、物保障等工作;派出所、工商所、交通大队、卫生监督所、属地政府责任部门的一把手及相关委办局的主管领导为网格化管理的主要责任人,确保整治力量部署到位,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全面促进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同时,明确每一个网格单元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并建立日常检查、考评制度。
(五)全程督导考评,提高工作效能。
比照2011年“三个环境秩序百日整治”模式,县环境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日常督导考评机制,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持续不断的督导检查,做到随发现、随通报、随督办、随整改,特别是对重点任务、重点区域、突出问题,要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标准,提出要求,重点督导;要反复查、回头查、跟踪问效。同时,邀请纠风办督导员、社会监督员及广大市民参与督导检查,有力促进综合整治深入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党的“十八大”环境保障的重大意义,持续加强对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一是要紧紧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充分发挥环境整治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为首都、为密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二是按照“统筹发展、民生、稳定,坚持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行整体规划设计”的要求,不断加强城市管理领域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引导群众参与社会管理。三是自觉、主动地服务首都环境建设工作大局,按照奥运保障标准,开展声势浩大的整治工作,全县统一行动,集中整治环境秩序中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净化首都城市环境秩序,圆满实现“十八大”期间“市容整洁无死角、环境有序无乱点、依法行政无违规、文明执法无冲突、精细管理无缝隙、严格管控无隐患”的目标。
(二)讲究执法艺术,避免激化矛盾。一是要加强队伍管理与教育,确保执法安全。二是重大执法行动前必须充分研判形势,全面评估执法风险,周密制定行动预案,确保整治平稳推进。三是整治过程中一线执法人员要理性、平和,确保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三)及时报送信息,准确反映情况。增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敏感意识,及时反映基层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问题隐患、所需支持等,为各级领导决策指挥提供有力依据。重大突发事件要即时报告。
附件:密云县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