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1-07-23
  5. [成文日期] 2021-06-23
  6. [发文字号] ​京广电发〔2021〕93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1-11-17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1年 第40期(总第724期)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年-2025年)》的通知

字号:        

京广电发〔2021〕93号

各相关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年-2025年)》已经北京市广播电视局2021年第9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1年6月23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1年-2025年)

  为全面贯彻《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版)》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落实《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中长期规划(2019年-2035年)》《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中长期规划(2019年-2035年)》以及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规划等工作任务,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结合北京发展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立足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以做好“四个服务”为基本遵循,按照北京市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总体要求,创新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惠民工程,聚焦首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优质供给,大力推动高新技术创新应用,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媒体深度融合,积极培育视听领域新业态,推动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优质化、品牌化,探索公共服务实践新模式,建设具有首都特色的高效化、智慧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首都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文化服务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方向,把握导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足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四个文化”基本格局和“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总体框架,以人民为中心、与时代同步伐、用明德引风尚,筑牢宣传思想阵地,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首都定位,首善标准。立足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定位,提高“四个服务”水平,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提质升级,在首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更好地担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提高市区两级政府服务能力与保障力度,发挥首都社会资源优势,形成高质量视听服务供给合力,推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激活市场公共服务资源,激发公共服务创新活力,提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水平。

  ——科技引领,创新应用。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发挥首都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加快推动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领域的创新应用,丰富公共服务体系智能化应用场景,全面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智慧化水平。

  ——城乡均衡,惠民利民。以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统筹资源配置,拓宽内容传播渠道,优化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全面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惠民示范工程建设,提升首都市民的获得感和参与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视听美好生活的新需要。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率先建成系统完善、层次分明、发展均衡、供给丰富、服务精准、保障有力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在全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北京模式”。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稳定、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全面提升,中心城区、远郊区实现以有线网络为主,地面无线、卫星为补充的全覆盖网络,京津冀公共服务协同发展不断推进;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显著提高,公共服务承载网络IP化、云化、智慧化、融合化水平大幅提高,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广电5G网络完成规模化部署,高新视频制播能力不断增强,数字家庭建设有序开展,云转播技术广泛应用;首都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精品创作水平不断攀升,体现时代精神、首都水准、北京特色的视听精品力作不断涌现,依托新技术优势实现视听内容精准优质供给;公共文化服务惠民工程建设有序推进,重大创新活动品牌效应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主体更加多元,公共服务模式更加丰富,具有北京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

  1.制定北京市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开展有线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网络视听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研究论证,制定与北京“四个中心”定位相适应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形成并定期更新北京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完善设施设备布局和建设、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行业标准规范。

  2.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有线电视、IPTV、网络视听以及公交、地铁、楼宇电视和户外大屏等管理,制定完善播出规范,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建立服务网点服务指南、行为规范、绩效评价等制度,切实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依托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指导开展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区试点,以示范区引领带动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优化调整政府购买服务清单。结合市民群众不断发展的公共服务需求,动态调整政府购买服务清单,推动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管理制度,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模式,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机制和项目管理机制。

  4.开展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绩效考核。制定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完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明确考核主体、考核内容标准、考核方式和奖惩措施,选取中心城区和远郊区有代表性区域开展绩效考核试点,全面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绩效管理,提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5.完善农村地区广播电视设施建设。有线电视高清化普及、光纤化改造向农村地区重点倾斜,强化地面数字电视频率资源整合利用,完善农村地区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络,加强直播卫星系统设备运行维护和用户服务,加大远郊山区广播信号覆盖,为农村地区提供更高质量的广播电视服务。

  6.推进应急广播融媒体传播系统建设。按照国家应急广播规范要求,完善北京市应急广播系统,贯通国家、北京市、各区三级平台,实现全媒体分发、多终端显示,统筹有线、无线、新媒体覆盖网络资源,打造应急广播融合媒体传播网络。制定应急广播使用规范,完善应急报道机制,建立播发协同联动机制。

  7.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空间布局为基础,引导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优质资源、优势平台、优秀企业集约发展,推进中国飞天大剧院、中国视听博物馆、中国(北京)高新视听产业园、中国(北京)星光影视产业基地等重大标志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产业集群建设项目规划实施。

  8.加强特殊群体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保障。支持鼓励社会慈善公益机构、企业和个人参与社会困难群体保障,完善惠民服务制度规范。加大针对特殊群体的节目内容供给,建设涉农、未成年人、少数民族品牌栏目,通过增加同步解说、字幕、手语等方式,为视障、听障人士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保障在京流动人口的文化权益,因地制宜提供高品质视听公共服务。

  9.推动京津冀广播电视协同发展。开展京津冀广播电视台站资源、频率管理、智慧广电建设及从业人员交流合作,合作办好“京津冀之声”调频广播节目,规范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管,推进北三县公共服务示范区建设,强化三地在广播电视网络视听领域的全面合作和协同发展。

  10.引导支持视听手段创新助力乡村振兴。指导开展视频直播电商业务,聚焦生产者与消费者需求,创新短视频直播模式,搭平台、优服务、促合作,服务乡村振兴。通过版权捐赠、实物援建、人员培训、产业对接等方式,加大对对口援建地区服务力度。

  (三)推动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数字化建设

  11.打造广电5G服务网络。加快广电5G网络建设布局,提升广电5G网络综合承载能力与智能化水平,开展基于视频的政企服务和个人信息与视听娱乐服务,推广垂直行业应用,打造有线无线交互协同的北京市广电新媒体智慧服务网与城市信息化综合服务网。

  12.持续提升有线电视网络公共服务承载能力。加快全市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互联互通建设,加快IPv6部署和应用。深入推进光纤宽带接入,鼓励开展光纤到房间、光纤到桌面建设,提升有线电视网络对宽带业务、数据业务、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的承载能力。推进“云+边缘计算”技术在有线电视网络中的应用,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服务云建设。推进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在广电网络的融合应用,提升有线电视网络智慧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13.进一步推进智能终端升级。积极开展数字家庭建设,进一步推进超高清交互数字智能终端升级,打造智能化综合信息箱,满足居民获得智能化视听信息服务的需求。充分利用智能终端产品,联动社区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线上政务民生服务“一屏办”“指尖办”“电视办”。完善智能终端标准,规范平台架构、网络接口、组网要求、应用场景基础配置,提高设备兼容性。强化信息安全保护,保障数字家庭产品和系统网络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损毁和丢失。

  14.推动我市宾馆饭店电视系统数字化改造。以冬奥会定点接待宾馆饭店改造为突破口,建立完善北京市重点接待宾馆饭店数字化广播电视服务标准,推进宾馆饭店电视系统数字化改造,提升我市宾馆饭店广播电视服务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15.建好用好冬奥会服务保障系统。积极推进冬奥会有线电视服务专网、冬奥云转播平台、“科技冬奥”重点项目等冬奥相关项目建设,高质量呈现冬奥赛事盛况。充分利用冬奥会场馆设施、转播平台及技术团队等资源,为实现体育赛事、重大活动等应用场景转播提供服务支撑。

  16.建设文化活动云服务系统。加强节展活动云体验场景建设,支持鼓励企业开展云服务平台建设,搭建具备云策划、云展示、云活动等功能系统,加强基于文化数据服务的云数据后台建设,服务“线下+线上”展览展示新趋势。

  (四)加大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内容优质化供给

  17.围绕重大主题精心组织内容创作。进一步深化完善精品生产“北京模式”,紧抓建党100周年、党的二十大、北京冬奥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制定创作规划,抓好重点题材项目创作,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体现时代精神、首都水准和北京特色的优秀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作品,为首都影视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18.强化优质网络视听内容供给。开展“1260”网络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每年重点抓好12部优秀网络原创视听节目规划生产,“十四五”期间累计扶持至少60部网络文艺佳作,推进网络视听内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

  19.引导扶持公益广告精品创作。积极引导扶持公益广告创作,加强政府专项扶持资金引导,充分发挥北京国际公益广告大会平台作用,鼓励制作机构、传输机构、播出机构、区级融媒体中心、网络视听平台、高校等社会各界力量,加大公益广告的制作和传播,强化公益广告宣传阵地作用。

  20.推动4K/8K超高清视频内容生产。进一步提高我市4K超高清节目频道数量,推动8K频道建设,丰富IPTV和有线电视4K/8K超高清专区节目内容,推动视听网站4K/8K超高清专区建设。争取更大力度的财政资金支持,对超高清节目内容制作、超高清转播及创新应用、超高清标准研究进行扶持,引导企业丰富超高清内容创作生产和供给。

  (五)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品牌化建设

  21.开展百乡千村新视听示范项目--北京视听小站建设。选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共文化场馆、基层文化中心打造具有首都特色的北京视听小站,建设百乡千村新视听示范工程服务保障平台,综合运用4K/8K超高清、AR/VR、无障碍视听等技术,为群众提供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教育活动、电商直播等视听互动体验。

  22.打造“视听零距离”公共服务新品牌。整合公共文化服务优质资源,开展“视听零距离”系列活动,推动北京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新业态、新服务、新功能向基层下沉,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从“硬覆盖”向“软覆盖”延伸,提高公共服务的贴近性和精准性,打造具有首都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品牌。

  23.创新公共服务民生节目品牌。创新广播电视节目栏目类型和题材范围,鼓励创建解决民生问题品牌栏目,支持创作更多反映特色文化、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内容。鼓励歌华有线、IPTV以及网络电视播出平台聚焦重大主题设立视听内容公共服务品牌专区,提供形式多样的公共服务视听内容。

  24.打造“节节对接会会相融”会展服务品牌。办好中国(北京)国际视听大会、北京国际公益广告大会、北京纪实影像周、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中国广电媒体融合发展大会等重大节展活动,打造北京新视听活动矩阵,借助高新视听应用,丰富视听活动形式,提升参展群众视听体验和参与度,丰富首都市民公共文化生活。

  (六)探索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践新模式

  25.构建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化新格局。完善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补助等政策措施,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水平。发挥好政策扶持激励和引导调控作用,建立多样化的激励机制,引导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资金投入,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的筹资渠道,形成公共服务资金渠道多元化格局。

  26.探索智慧广电服务城市治理新形式。积极参与智慧城市、智慧乡镇、智慧家庭建设,开展“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实践。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和“一站式集中审批”改革,建立影视制作机构服务对象数据库,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参与“雪亮工程”、智能交通、社区服务、公共设施管理等工程,开展物联网、车联网、医疗健康、教育培训等应用实践,为首都精细化治理贡献力量。

  27.整合网络视听优势资源服务基层群众。健全完善“北京新视听”网络视听传播矩阵,加强与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教育体育等系统的对接合作,组织引导视听企业充分发挥传播覆盖力、平台整合力和品牌影响力,参与“健康北京行动”、冬奥会主题活动等。聚合平台优势资源,策划举办网上网下联动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促进优秀网络视听内容和创新产品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

  28.拓展融媒体平台服务新领域。全面引入市属媒体单位参与更多政务、民生类服务,鼓励与数字家庭系统基础平台对接,提高服务精细化水平,保障居民更加安全便利地获得智能化政务、民生和信息服务。着力推进“北京云”融媒体平台与政务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融合贯通,提升市区两级融媒体平台间互联互通水平,加强在宣传指挥调度、舆情分析、媒体监测、内容共享等领域对接,构建“北京云”融媒体良性生态环境,实现平台“融资讯、融政务、融生活、融未来”的目标。

  29.完善基层服务保障网络。完善直接面向群众的服务网络,进一步贯通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区级融媒体中心和政务服务中心,盘活公共服务资源。依托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履行管理服务职能,加强基层维修维护队伍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和能力。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有线电视运营商及区融媒体中心等公共服务主体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为群众提供有线电视、应急广播、直播卫星、融媒体终端等维修维护服务。

  30.创新视听智慧化监测监管手段。充分利用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实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智能化研判分析、风险预警、处置调度,从海量信息监管向精准式、靶向性监管的过渡;建设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新媒体智慧监管平台,实现精准监测、安全预警、智能处置、精细管理;加大视听节目版权保护力度,加强广告监管工作;加强京津冀地区监测监管领域合作,构建区域协同监测监管矩阵,加大对“黑广播”“灰广播”的实时监测、分析研判和取证工作,提升区域一体化治理水平。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区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统筹规划,积极与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建立健全相关单位共同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基层公共服务的工作指导,落实各级广播电视制作播出传输单位职责;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宣传,使广大市民充分了解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内容和形式,提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效能。

  (二)加强政策保障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财政保障机制,扶持公益惠民项目,保障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落实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投入的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建设,逐步形成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筹资为辅的投入格局。

  (三)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公共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广播电视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才数据库,实施重点人才培养工程,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人才队伍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工作队伍。

  (四)加强绩效管理

  把绩效考核纳入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注重结果导向,强化成本核算和责任约束,提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强化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发挥,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社会大众参与服务、监督服务。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调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长效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效能。

  本实施意见自2021年7月23日起实施。

分享: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