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药管理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实施日期] 2021-01-01
  5. [成文日期] 2020-12-25
  6. [发文字号] 京医保发〔2020〕35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1-01-01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1年 第7期(总第691期)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调整经皮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价格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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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医保发〔2020〕35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医保发〔2020〕51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经认真研究,现对经皮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价格项目进行规范调整(见附件)。该项目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相关医用耗材收费按现行政策执行。

  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调整表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5日  

7-附件: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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