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9-11
  6. [发文字号] 京教基一〔2020〕10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0-09-21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心理体检与心理危机干预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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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基一〔2020〕10号

相关区教委、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积极心态和良好个性心理品质,预防学生极端行为发生,市教委联合市卫生健康委,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探索医教合作新模式。在前期深入沟通基础上,拟在丰台区、石景山区、房山区三个区组织开展学生心理体检试点工作。请各区依据《北京市中小学生心理体检与心理危机干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结合本区实际,组织做好试点工作,并在实施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全市推广奠定基础。试点期间如有问题,可根据职责分工,及时报告市教委基础教育一处、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11日

  (联系人:市教委 林臻;联系电话:51994998;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 佟超;联系电话:8397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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