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商务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6. [发文字号] 京商生活字〔2020〕37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0-09-15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关于印发《精准帮扶餐饮业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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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商生活字〔2020〕37号

各区商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各餐饮行业协会、企业: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层面和本市相关部门陆续出台帮扶餐饮业系列政策措施,助力餐饮企业渡过难关、复工复产。现将有关政策措施印发你们,请各区商务部门、各餐饮行业协会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知悉范围,指导本市餐饮企业用足用好相关政策,促进本市餐饮消费市场回暖和餐饮行业发展。

  特此通知。


精准帮扶餐饮业有关政策措施

  1.延长企业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期限。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下同)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方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参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

  2.落实以训稳岗补贴政策。加强政策宣传,鼓励企业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精准支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能字[2020]48号)有关要求加强员工职业技能培训,积极申报以训稳岗培训补贴。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优化服务流程,缩短资金拨付周期。

  3.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的重点连锁餐饮(早餐)、菜店(生鲜超市)、便利店等网点设立项目,对其给予房屋租金等支持,帮助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4.做好贷款支持。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餐饮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餐饮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金融机构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5.建立担保绿色通道。依托北京市生活性服务业及商贸流通企业担保平台,建立“助困抗疫绿色通道”,帮助餐饮企业提供政策性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或展期贷款担保,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

  6.提供融资服务。发挥好北京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北京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基金作用,支持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餐饮企业的融资需求。

  7.支持餐饮企业外摆经营。支持各区综合考虑市民生活需求和餐饮企业经营需求,在商圈广场、步行街、特色餐饮街区、综合商场等场所规划临时占用公共空间区域范围、经营时间和经营品类,开展餐饮外摆经营。在不影响公共秩序、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企业或餐饮行业协会向属地街道乡镇申请,提报活动方案,经区相关管理部门统筹论证同意后组织实施。

  8.鼓励餐饮企业中央厨房升级。商务、市场监管、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联合建立绿色通道,为中央厨房提高标准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做好指导和服务,支持具备条件和资质的餐饮企业提升标准,达到食品生产条件。组织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和超市、电商对接,开展线上线下销售。

  9.推出餐饮外卖消费券。在现行北京消费券基础上,增加美团点评、阿里本地生活(饿了么)等外卖平台发放餐饮外卖消费券,由政府资金带动外卖平台和餐饮商户共同让利消费者,满足餐饮外卖消费需求,加快推动本市餐饮市场发展。

  10.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餐饮行业经营服务指引》,做好餐饮行业疫情防控。鼓励传统餐饮企业创新经营方式,推广网络订餐和外卖送餐服务,积极培育老字号企业直播带货营销模式,最大限度拓展销售渠道。发挥好“放心餐厅”示范引导作用,加强总结宣传,引导居民放心就餐,提升餐饮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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