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旅游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3-10
  6. [发文字号] 京文旅发〔2020〕88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0-03-13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2020年 第11期(总第647期)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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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文旅发〔2020〕88号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服务企业需求。

  特此通知。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3月10日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和《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进一步减轻疫情对旅游企业经营影响,帮助旅游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落实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

  认真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和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实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暂退范围为已在本市依法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并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专用账户余额)的80%。被法院冻结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等特殊情形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

  二、加强对导游的综合服务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导游队伍稳定相关工作事项的通知》,针对目前受疫情影响,导游无法按时换发电子导游证的情况,实施导游证延期换发政策,换证日期延期半年,避免影响导游后续执业。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导游分会免收2020年全年导游注册会员会费,并启动建立“导游爱心互助金”等导游行业自救举措,对受疫情影响的导游提供帮助。

  三、用好旅游发展补助资金

  下发《关于使用2020年旅游发展补助资金支持旅游企业共渡难关的通知》,明确2020年旅游发展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全力支持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特色业态、乡村民宿等旅游企业应对疫情渡难关。同时积极争取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

  四、提升旅游融资担保服务水平

  利用京郊旅游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对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特色业态、乡村民宿等旅游相关企业及等级民俗旅游户,采取积极稳妥的担保策略,协调银行做到不抽贷、不断贷,积极配合银行开展无还本续贷,缓解疫情给企业带来的短期资金压力。鼓励各区为获得旅游融资担保的项目提供补贴担保费和贴息。

  五、推动旅游投融资交易

  充分发挥北京旅游资源交易平台和京郊旅游投融资服务平台作用,为旅游企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招商、融资和产权、股权转让服务。北京旅游资源交易平台和京郊旅游投融资服务平台在疫情持续期间对我市旅游企业挂牌项目免收挂牌费,无偿提供投融资咨询服务,降低旅游企业的投融资交易成本,为旅游企业复产复工提前进行项目储备。

  六、做好京郊旅游保险服务

  结合疫情影响,会同市财政局制定新一期京郊旅游政策性保险方案,做好疫情期间星级民俗旅游户、乡村旅游特色业态及3A级(含)以下等级旅游景区的各项保险工作,为中小微旅游企业(户)在疫情结束后及早投入运营创造良好条件。

  七、发挥财政奖励资金引导效能

  发挥各类旅游奖励资金对旅游企业应急帮扶作用,充分利用入境旅游奖励扶持资金、北京会奖旅游奖励资金、北京旅游商品扶持资金,加快拨付进度,支持旅游企业发展。

  八、推动全市普惠政策落地

  建立与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和各区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创建绿色通道,帮助旅游企业明晰全市已经出台的社会保险、税收、金融、房租等相关政策实施路径,服务旅游企业及早获得政策支持。

  九、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对旅游企业相关审核事项办理时限从3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提升审批便利度,通过邮件方式提供系统账号和密码查询服务,申请、核实、回复均在线上办理。

  十、加大旅游投诉调解力度

  制定实施《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的旅游服务合同纠纷化解指导》,及时化解因疫情导致的旅游服务合同纠纷,妥善处理好旅游行程调整和合同解除后的退费等合理诉求,依法合规的保护好游客和旅游企业双方利益。成立面向社会的旅游律师服务团队,发挥12301国家旅游投诉服务热线和12345市民和企业服务热线功能,为广大游客和企业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纠纷调解引导。

  十一、开展旅游企业员工线上线下培训

  通过“北京旅游在线教育平台”向全市旅游企事业单位、旅游从业者开放培训课程、培训资料,帮助各类旅游企业在暂停营业期间开展企业员工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为企业复产复工做准备。加大从事非遗传承项目的旅游企业人才培训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具有非遗技艺的旅游企业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

  十二、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作用,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经营困难,反映企业政策诉求,发布政府各项政策信息,弘扬行业楷模,鼓舞行业士气,团结带领企业共克时艰。充分利用旅游学会智力资源,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关于疫情过后提振旅游市场的意见建议。

  十三、鼓励景区推出在线旅游产品和电子文创产品

  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企业、文化场所、旅游景区发展在线旅游,打造在线宣传推广的平台,通过图片、视频、VR、360度全息影像等方式,打造在线旅游产品、推出精品文化旅游课堂。发展在线旅游文创产品电商业务,鼓励全市旅游企业和旅游景区开发高品质的旅游文创产品,将其纳入“北京礼物”年度支持重点,并依托“北京旅游网”向社会进行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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