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经济、交通/公路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1-23
  6. [发文字号] 京交行发〔2020〕1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0-02-10
  9. [有效性]
  10. [文件来源] 政府公报 年 第期(总第期)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简化公路养护工程开工条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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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交行发〔2020〕1号

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公路养护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简化公路养护工程开工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该《通知》仅适用于本市普通国道、市道、县道公路养护必须招标投标的工程项目。

  二、简化开工条件

  中标单位在开工前只需办理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许可,不再办理其它任何的施工前许可或审批手续。中标单位取得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许可即可组织施工。

  三、精减审批材料

  中标企业申请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许可,只需提供占道施工许可书面申请、招标单位项目说明书(内容包括:项目计划来源、项目起止点、施工项目内容、招标时间、中标单位、计划开工时间、竣工计划时间等,并加盖公章)、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方案。不再提供施工合同等其它任何书面材料。

  四、压缩审批时限

  市、区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申请材料后,于5天内完成初审、现场勘察、交通组织方案确认工作,并出具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许可,不再组织现场踏勘。

  五、保障措施

  为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跟进服务机制。即中标企业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便可启动影响交通安全的占道施工许可申请有关方案的制定工作。交通组织方案制定中,由招标单位根据中标企业需求发起跟进服务机制,召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导帮助企业提高方案制定质量,确保一次递交成功受理,按规定时限做出许可。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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