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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散居老人和儿童可在居住地参加大病医保
来源: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日期:2007-08-16

  8月16日,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透露为方便全市无保障老年和儿童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市劳动保障局本着“方便群众、就近参保”的原则,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一是参保人员既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保,也可在居住地参保;二是明确参保人员须在8月31日前集中到社保所办理;三是社保所将采取多项便民措施,方便无保障老年和儿童就近参保。

  据介绍,本市“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全市无保障老人和学生、儿童参保工作进展顺利,各区县社保所日均接待近百人。由于参保人员较多,办理需要一定周期,市劳动保障局特别提醒全市无保障老年和儿童,最好于2007年8月31日前集中在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如特殊情况不能在8月31日前参保的人员须在9月30日前办理完毕。

  市劳动保障局表示,从即日起全市将新增参保办理地点,本市无保障老年人和儿童参保,既可在户籍所在地参保,也可在其居住地社保所办理登记手续。为做好参保服务工作,全市各社保所将采取延长工作时间、周六、周日不休息、预约办理、上门登记和按居住地参保等工作方式,确保参保人员能够尽快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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