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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十一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时间、议程草案及日程安排等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市政府近期重要工作安排,研究了关于《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审议安排的意见、《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草案)》、《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办法(草案)》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
会议还研究确定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时间、议程草案及日程安排。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将于10月29日至10月30日召开,会期一天半,拟安排六项议程:审议《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草案)》和《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办法(草案)》;审议表决《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议案办理暨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物业管理营造良好生活环境”议案办理暨《物业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
杜德印在讲话中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严格规范监督形式,进一步统一思想,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同时,积极探索监督工作方式,保护调动好区(县)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连生、王维城、赵久合、刘晓晨,秘书长柳纪纲参加会议。(周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