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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及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市工商局委托北京市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在我市销售的家用电器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现将本次监测结果发布如下:
本次监测共有32种商品不合格,主要涉及商品为液体加热器、厨房机械、皮肤与毛发护理器、按摩器,不合格商品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标志和说明。本次监测有17种样品本项不合格。这些产品的标志或使用说明书没有按照标准的要求详细标注,这将严重影响用户的正确使用,带来安全隐患。
(2)输入功率和电流。本次监测有13种样品本项不合格。标准规定:电热器具的输入功率偏差应不得超出+5-10%的范围。其目的是让使用者能按其明示的功率正确的配用电源。输入功率偏差大于标准的上偏差可能会造成消费者在使用该电热器具时,电源过载,有着火的危险。而输入功率偏差小于标准的下偏差可能达不到正常使用效果。
(3)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本次监测有19种样品本项不合格。皮肤与毛发护理器具类商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电源线的线径小于标准值(0.5mm2)。液体加热器类商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电源线的线径小于标准值(0.5mm2)。还有部分电水壶的电源软线长度不符合标准的要求,标准要求电水壶的电源软线(螺旋型除外)应不长于75cm。电源线线径过细会造成电源线因无法承受相关的电流而发热,进而使得电源线的绝缘热熔,有发生触电及着火的危险。
(4)接地措施不合格。本次监测有8种样品本项不符合标准的要求。标准要求“带电源软线的器具,其接线端子或软线固定装置与接线端间导线的长度,应使得软线从固定装置中滑出,载流导线在接地导线之前先绷紧”,“接地夹紧装置应充分锁紧以防止意外松动。”接地措施不合格会导致在样品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时失去接地保护,而发生触电危险。
(5)耐潮湿不合格。本次监测有8种样品本项不合格。不合格液体加热器样品因无法承受标准要求的“无绳电水壶(属于液体加热器类)底座的结构应保证其连接器不应受水的影响”,样品无溢水口造成试验中加强绝缘被击穿,被判本项不合格。皮肤与毛发护理器具在耐潮湿试验后应能承受3750V电压~ 1min“不发生击穿。不合格样品在试验中绝缘被击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北京市工商局对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将根据不合格商品退出机制,采取强制措施,将其退出市场,并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依法处理,净化首都消费环境,确保市民消费安全。消费者如购买了上述不合格商品,可以凭据购物凭证向销售商要求退货。
注:新闻媒体在刊登不合格商品时应将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企业、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等相关内容一同刊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