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信息 社情民意 办事服务 人文北京 政府网站导航
北京08数字博物馆 | 北京网
首都之窗 > 政务信息 > 通知公告公示 > 交管通告
关于对人力客货运三轮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    日期:2007-09-07

  为改善首都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人力客、货运三轮车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下列道路,昼夜禁止人力客、货运三轮车通行、穿行:

  1、二环路(含)以内道路;

  2、建国门外大街(建国门桥至国贸桥);

  3、复兴门外大街;

  4、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

  5、中关村南大街;

  6、中关村大街;

  7、海淀路;

  8、海淀大街;

  9、中关村南路;

  10、科学院南路(知春路至中关村南路)。  

  二、下列道路,7时至22时,禁止人力客、货运三轮车通行:  

  1、光华路(东大桥路光华路口至光华路西口);

  2、日坛路;

  3、日坛东路;

  4、建华路;

  5、秀水街;

  6、秀水北街;

  7、秀水南街;

  8、秀水东街;

  9、东大桥路;

  10、工人体育场东路;

  11、新东路;

  12、三里河路(甘家口路口至木樨地桥);

  13、万寿路(罗道庄桥至复兴路万寿路口)。 

  三、下列道路,昼夜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  

  1、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内的道路(上地东路、上地西路、上地南路、东北旺北路相接围成的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2、三环路(含)以内道路(红色号牌的人力货运三轮车除外)。  

  四、下列道路,7时至21时,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通行:  

  1、中关村北大街;

  2、信息路;

  3、成府路;

  4、学院路清华东路路口向南至蓟门桥止;

  5、海淀南路向东经知春路至北土城西路健德桥止;

  6、颐和园路西苑路口向东经清华西路至清华西门止;

  7、清华南路。  

  五、经批准从事胡同游览业务的人力客运三轮车,只准在规定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二○○七年九月五日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推荐给朋友
站点地图 | 关于我们 | 评价首都之窗 | 媒体报道 | 法律声明 | 邮件订阅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数字北京大厦南八层 传真:84371700 客服中心电话:59321109或9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