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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物医学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网站    日期:2007-10-18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生物医学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7]241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以及《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现组织生物医学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必须经过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推荐,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划,符合《通知》中的要求和重点领域,对促进生物医学工程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二、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的要求编制并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准备相关附件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请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认真组织项目单位申报,于11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至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汇总。材料要求如下:

  1.区县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推荐文件;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一式六份;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电子版(软盘或光盘)一式两份。

  四、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所报项目进行评审后择优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

  五、各推荐单位可与市发展改革委项目主管人员进行沟通,市发展改革委不接待项目申报单位的单独汇报,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查询市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bjpc.gov.cn/gxjs/glbf

  六、项目申报材料将不退回给项目单位。

  七、联系方式

  (一)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尹宏文,电话66415588—0216。

  (二)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于江,电话66415588—1139,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西座7层。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生物医学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7]2419号)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生物医学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7]2419号)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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