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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十一期北京市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网站    日期:2007-10-15

京建执注〔2007〕18号

各有关单位: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关于对北京市建筑工地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证书使用的通知》(京建科教〔2005〕726号),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注册中心”)将组织第十一期北京市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工种:

  塔式起重机司机、起重信号指挥工、施工升降机司机、起重设备拆装工、卷扬机械操作工和电动吊篮安装维修工,此期考核只针对以上六个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作业工种组织考核。

  二、报考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的人员,不再受理考核申请)。

  (二)须由医院(二级乙以上)出具(近三个月内)体检合格的证明或《体检表》(附件1),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四)参加考核的人员须填写《考核申请表》(附件2),并由工作单位盖章。

  (五)报考起重设备拆装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介绍信(工作单位须具有建筑业企业拆装资质证书)和劳动合同。

  三、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地点

2007年11月16日9:00—11:30

安全技术理论

另行通知

 

2007年12月

实际操作

 

  注: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合格者参加实际操作考核。

  四、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日至11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二)报名地点:注册中心南楼注册大厅东02室考试报名处。地址: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8号院(朝阳体育馆东门南50米)。报名电话:85978756。

  (三)个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体检表、考核申请表和6张1寸彩色照片。

  (四)集体报名时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电子名册,使用“中通证书管理系统3.1版”制作。

  (五)交注册中心考务费40元,参加实际操作考核人员在实操考核承办机构交实操费用。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附件1:北京市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体检表

  附件2:北京市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二〇〇七年十月九日

 
附件1:北京市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体检表

附件2:北京市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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