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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计划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商务局网站    日期:2007-10-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2007年78号公告,北京市商务局自10月15日至10月30日受理2008年进口食糖关税配额计划申报工作。请符合2007年78号公告要求的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公告提出的要求准备相关文件,按时上报北京市商务局。

  申请食糖进口计划应提供的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通过工商部门最近一次年度审验)。

  2、2005至2007年在海关、外汇、工商、税务、质检、社保、环保等方面涉及食糖进口无违规记录。

  3、申请报告。主要说明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2007年食糖进口及使用情况,2008年预计生产情况及进口食糖需求情况等。

  4、填写《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附后)。

  5、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06年度审计报告或办理2006年税务年检时提交的“2005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登记表”复印件。 

  有进口实绩的申请者只需提供以上1—4项规定的材料;新申请企业需提供以上规定的全部材料。如新申请企业属2006年以后建成投产的,还需提供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以及竣工验收报告。 

  以上申报文件一式两份。

  申报文件交到北京市商务局212房间。

  联系电话:65135952  85163100

  联系人:谢江

  北京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管理处

  二〇〇七年十月九日

 
附件: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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