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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降低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标记成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网站    日期:2007-10-10

京发改〔2007〕1821号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标记)成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2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标记)成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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