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信息 社情民意 办事服务 人文北京 政府网站导航
北京08数字博物馆 | 北京网
首都之窗 > 政务信息 > 通知公告公示 > 部门通告
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    日期:2007-02-06

京财综〔2007〕44号

市属各有关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3号)转发给你们,涉及北京市的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基金等六项政府性基金,继续予以保留。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财政部关于延续农网还贷资金等17项政府性基金政策问题的通知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推荐给朋友
站点地图 | 关于我们 | 评价首都之窗 | 媒体报道 | 法律声明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数字北京大厦南八层 传真:84371700 客服中心电话:59321109 京公网安备 11010500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