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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等六项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振林,副主任赵凤兰、王珍、曹来成、邢彦峰、贾喜庚参加会议,副区长李继合、魏玉瑞列席会议。
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交由区政府办理的包括城乡建设与管理、道路交通、农林水利等方面建议共119件。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和代表们的积极参与下。按照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35个承办单位共同努力,119件建议已全部办复。因政策限制和资金原因或短期内不能解决的,承办单位将相关政策向代表作了详细解释,得到了代表的理解。
人大委员们对区政府建议办理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并希望区政府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加强对办理人员的业务指导,继续加大建议督办力度,及时解决办理中出现的问题,促进代表建议的有效落实。
此次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200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落实情况的报告、2008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报告、区政府关于《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和关于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情况的报告,同时还听取审议了区法院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意见工作情况报告,并讨论通过了《关于召开北京市平谷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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