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乳制品生产企业驻厂监管工作重点并制定具体措施,成立驻厂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执法人员对8家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驻厂监管;二是对全区8家乳制品企业和使用奶粉作原辅料的58家企业及1家婴幼儿配方谷粉企业进行检查,抽样检查24个样品。通过检查,没有发现企业原辅料库中存有三聚氰胺化工原料现象,在生产过程中也没有发现违规使用添加剂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