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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和北京市药监局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大兴区药品类兴奋剂的专项治理工作,保障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顺利召开,切实保障奥运药品安全,3月12日,药监局大兴分局组织辖区内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召开了药品类兴奋剂专项治理会。
会议要求,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要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兴奋剂品种及含兴奋剂的复方制剂品种目录清单,认真核查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品种。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要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所列禁用物质的中药材品种目录清单,对于含有目录清单中中药材成分的中成药,必须在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中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无“OTC”标识的含有目录清单中中药材成分的中成药,必须严格按处方药管理。针对药品生产环节、药品经营环节、使用环节等环节,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行为做了相应规定。
药监局大兴分局将重点检查药品生产企业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销售流向和含兴奋剂药品的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中“运动员慎用”的标识情况,对未标注的品种药要求停产。对经营企业重点核查是否违规销售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含兴奋剂的药品包装、标签或说明书是否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和药品分类管理是否到位。对医疗机构,将重点检查使用的含兴奋剂的药品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中是否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等。对2008年5月1日后仍未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的含兴奋剂的药品,药监局大兴分局将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对违法、违规企业从严、从重处罚,责令停产、停业,甚至吊销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