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我市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经过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研究,拟录用闫彦斌同志(男,中共党员,现在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工作)为市教委位机关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人选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反映。
公示时间:2007年8月10日至8月16日
联系电话:51994927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