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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市劳动保障局下发了《关于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享受工资性岗位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7]170号)。文件对原岗位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具体内容如下:
一、扩大岗位补贴人员范围。根据失业人员中就业难度和就业紧迫性情况,将岗补范围由目前的“4050”失业人员和中、重度残疾失业人员,扩大到“4050”失业人员、城市低保人员、中重度残疾人、零就业家庭人员、初次来京的随军家属以及失业一年以上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二、提高补贴标准。由目前规定的“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每招用1人给予5000元的岗位补贴”,改为“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每年给予3000元,3年共计9000元的工资性岗位补贴”。
三、调整补贴发放方式。随着劳动保障信息化工作的不断完善,目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已经能够及时掌握、监控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和岗位补贴政策审批、资金的支付情况,具备了岗位补贴发放前移的条件。因此,将发放方式由“履行劳动合同满1年后,补贴3000元,履行劳动合同满2年后,再补贴2000元”,调整为“用工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后,补贴3000元;之后每工作满1年再补贴3000元,直至补贴期满”。
此次调整完善岗位补贴政策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提高岗位补贴标准已被列入市政府折子工程。近年来,实现就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从事灵活就业、自谋职业的约占70%,被单位招用的仅占30%左右,单位招用失业人员逐年减少,造成失业人员就业稳定性不断下降。这一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并受到市领导高度重视。王岐山市长在200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提高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的岗位补贴标准”。同时,提高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岗位补贴工作已被列入市委、市政府督办项目和2007年市政府折子工程。据此,市劳动保障局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拟提高补贴标准,加大政策吸引力,鼓励企业更多地招用失业人员。
二、用工成本大幅攀升,岗位补贴政策吸引力趋弱。1998年开始实施岗位补贴政策时,单位招用1名失业人员给予5000元安置补助费,年补贴达到用人成本(工资性)的27%,政策吸引力大,效果明显,仅2001年在政策推动下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就达2.63万人。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拉动用工成本大幅攀升,2007年单位用人年成本比1998年升高了3.28倍,岗位补贴占用工成本比例下滑到5.48%,加之2006年开始实施的企业招用失业人员税收优惠政策将原免税额度由每年1.2万元/人调整为0.48万元/人,政策吸引力不断减小。近3年全市单位用人需求调查显示,每年单位新增工作岗位约25万个,单位就业岗位较为充足。但是,伴随着招用城镇人员成本的上升和促进招用政策吸引力的下降,企业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逐年减少,趋向招用用工成本较低的农民工。据统计,2006年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并申领岗位补贴仅0.5万人,而单位招用农民工人数却由2004年的81.9万人增至2006年的85.9万人。失业人员通过单位招用实现稳定就业的渠道越来越窄。
岗位补贴与单位用工成本对比表
单位:元
| 年份 |
年均岗位补贴 |
年工资 |
年单位负担社会保险 |
年单位负担住房公积金 |
成本小计 |
补贴占成本比例 |
| 1998 |
2500 |
7371 |
1315.77 |
589.68 |
9276.45 |
26.95% |
| 2007 |
1666.67 |
21658.2 |
6995.4 |
1732.56 |
30386.16 |
5.48% |
企业招用城镇劳动力、农村劳动力成本对比表
单位:元
| |
基本养老保险 |
失业保险 |
基本医疗保险 |
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 |
住房公积金 |
工资 |
合计 |
| 城镇劳动力每月 |
360.96 |
27.07 |
162.43 |
18.05 |
14.44 |
144.38 |
1804.8 |
2532.13 |
| 城镇劳动力每年 |
4331.52 |
324.84 |
1949.16 |
216.6 |
173.28 |
1732.56 |
21658 |
30386.2 |
| 农民工每月 |
--- |
--- |
36.1 |
6.4 |
--- |
--- |
640 |
682.5 |
| 农民工每年 |
--- |
--- |
433.2 |
76.8 |
--- |
--- |
7680 |
8190 |
注: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按照2007年5月相关标准计算,城镇劳动力工资按照社会平均工资60%计算,农民工工资按照最低工资计算。
三、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就业质量低,无法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据市职介中心调查,52%的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就业不满1年,59.26%的人员月收入不足800元,35.6%的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时常需要用积蓄或亲友资助交纳社会保险。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只能享受大病医疗,无法参加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劳动保护、技能培训等其他权益也无法获得。非正规就业稳定性较差、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大多属于低收入困难群体,他们迫切希望能够被单位招用,实现正规就业、稳定就业,真正分享到首都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