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现在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的人均标准,这都过了好多年了,这个标准什么时候可以提高一些。
处理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
感谢来信人对本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根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对象及租金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2〕11号),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象及租金补贴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本市经济状况、居民收入、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
相关政策咨询问题,您也可以登录我委网站:www.bjjs.gov.cn查询。
我们愿竭诚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