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发布 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
2022年7月12日,《“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发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时期,要坚持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着力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
近十年来,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一系列重大历史性成就:1.3亿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基本形成;到2021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6.7%,城乡居民收入比降至2.5,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
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政策导向有效落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明显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明显缩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全面形成,城市群承载人口和经济的能力明显增强,重点都市圈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轨道上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基本建成。超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有序疏解,大中城市功能品质进一步提升,小城市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进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具体举措包括: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各城市因地制宜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完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的机制,探索实施电子居住证。
同时,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劳动技能素质,聚焦用工矛盾突出的行业和新业态,持续大规模开展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等的职业技能培训,探索通过社保卡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发放电子培训券;强化随迁子女基本公共教育保障,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根据人口流动调整教师编制定额,加大人口集中流入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曹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