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引导大学生抵制不良校园贷 高校将开展“财商”教育

日期:2021-03-25 09:58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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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引导大学生抵制不良校园贷 高校将开展“财商”教育

  不良校园贷严重扰乱校园环境和市场环境,严重危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3月24日,在教育部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教育部财务司司长郭鹏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疏堵结合、加强救助、强化管理,切实落实好《通知》要求,维护好学生权益和校园稳定。

  教育部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加强大学生正确消费观培养。督促指导各高校结合新生入学教育、日常思政教育、安全知识竞赛、金融知识进校园等工作,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和“财商”教育,全面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其次,完善和落实大学生资助政策,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高校要完善特殊困难救助机制,设立专项资助资金,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定期开展不良“校园贷”摸排工作,畅通正规信贷渠道,主动对接银行机构,配合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有针对性地开发完善手续便捷、利率合理、风险可控的高校助学、培训、必要消费等金融产品。

  郭鹏强调,一些互联网贷款平台通过虚假宣传,诱导大学生超前消费,从而牟取暴利。学生们要擦亮双眼,理性思考,正确判断,如果确实需要贷款,要先跟家长沟通,向学校汇报,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同时个人也要勤俭节约,不攀比,不盲从,不炫耀,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

  教育部思政司副司长张文斌说,在防范“校园贷”风险过程中,高校辅导员要充分发挥积极作用。辅导员要加强对大学生金融知识教育引导,建立对学生日常行为的监测机制,通过同宿舍的同学和班级学生骨干掌握情况,如果学生有消费异常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对于已经深陷“校园贷”的学生,辅导员要及时介入,帮助解决问题,向保卫部门、公安部门报案,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崔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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