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引由首都精神文明办、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制定发布并解释)
为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深入推进以文明用餐、反对浪费为主题的“光盘行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健康、科学、合理的饮食理念,养成文明节俭的餐饮习惯,特制订本指引,适用于各驻京办事处所属宾馆、大厦和招待所餐饮经营者和消费者。
1.根据顾客点餐数据规律准备食材,按需采购、精准备货。
2.原产地食材尽量采购初加工品或半成品,减少办事处加工环节,降低产品损益。
3.充分利用食材原辅料,做到物尽其用,提高食材出成率、利用率。
4.将各类食材科学分类、妥善储存,按照先入先出原则,加强食材流动和精细使用。提倡分割成小份独立包装储存,使用时按量取材;尽量即采即用食材原辅料,缩短流动周期,防止食材长期存放变质。
5.提供多样化供餐,提供小份菜、小盘菜、小分量主食,尽量满足“半份菜”点餐需求。
6.采取张贴宣传海报、摆放提示牌、播放滚动字幕等方式广泛宣传“光盘行动”;逐步将反对浪费、爱惜粮食等宣传语嵌入菜单、桌卡或电子点餐系统等。
7.建立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加强从业人员服务培训,引导顾客适量点餐、文明用餐、理性消费;就餐场所均要设立“光盘行动”劝导员,提醒就餐人员少点、续点、不剩餐。
8.顾客就餐结束,服务人员应主动提示顾客将未食用完的菜品和主食打包,并提供打包服务。
9.提倡通过统计分析,对剩餐较多的菜品及时改进烹制工艺、提高食用性,减少因口味不佳带来的剩餐浪费。
10.对外营业的包厢原则不设置最低消费,避免强制顾客消费指定套餐。
11.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推广使用公筷公勺,提倡分餐制,有条件的餐饮门店在包厢服务过程中可主动帮助顾客分餐。
12.菜单尽量注明主材分量,套餐注明建议消费人数。服务人员应在顾客点餐过程中准确介绍单份菜品分量,帮助顾客适量点餐。
13.婚宴、寿宴、生日宴等宴席宴会活动应根据预订需求,对每个宴席套餐提出用餐人数建议;合理安排餐台数量和比例,提倡“N+备用桌数”预定机制,允许顾客将未使用的预定桌数免费改期使用;劝阻顾客超出正常范围点餐,鼓励推行自助餐、分餐制。
14.公务接待和会议培训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和用餐标准,合理安排餐品种类和数量。
15.提倡对“光盘”就餐者给予“光盘礼品”“光盘打折”“光盘餐票”“光盘代金券”“光盘停车券”“光盘积分卡”等奖励或优惠。
16.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厨余垃圾减量工作。厨余垃圾交由有资质的收运单位送往资源化处理设施处置。
17.定期自查“光盘行动”落实情况。
18.自觉接受公众和顾客监督,对于顾客反馈或媒体曝光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9.各驻京办事处要指导本地区驻京联络处和其他驻京单位落实本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