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食堂制止餐饮浪费 践行“光盘行动”指引

日期:2020-09-28 15:02    来源:北京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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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引由首都精神文明办和市机关事务局制定、发布,由市机关事务局解释)

  为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带头深入开展“光盘行动”,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氛围,特制订本指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食堂。

  1.采取张贴宣传海报、摆放提示牌、桌卡、播放滚动字幕等形式广泛宣传“光盘行动”和垃圾分类,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树立节约型机关形象。

  2.食堂餐厅应有“光盘行动”劝导员和“垃圾分类”监督员,提醒就餐人员按需适量取餐、勤拿少取、不剩餐,引导用餐人员按照厨余垃圾分类要求倾倒餐后剩余物。

  3.加强餐饮具消毒,不提供一次性餐具,减少耗材浪费和污染。

  4.根据用餐人数规律与季节特点科学制订食谱和采购计划,按需采购食材,精准备货。

  5.各类食材科学分类、妥善储存,按照先入先出原则,加强食材流动和精细使用。尽量即采即用食材原辅料,缩短流动周期,防止食材长期存放变质。

  6.提倡按照饮食健康标准,实施精细化管理,定量供应食材。实施标准化生产,面食份量适中,方便食取。充分利用食材原辅料,做到物尽其用,提高食材出成率、利用率。

  7.把握出餐规律,计口下粮,少炒勤加,防止供大于需造成浪费。

  8.对厨余垃圾要每日统计分析,对剩餐较多的菜品及时改进烹制工艺,提高食用性,减少因口味不佳带来的剩餐浪费。

  9.原则不打餐外带;确需打餐的,实施按份适量供给。

  10.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会议培训用餐标准,提倡自助餐,杜绝铺张浪费。

  11.按照食品安全规定回收、保管和再利用剩饭菜,在保证食品安全前提下,做到剩而不废。

  12.加强制度建设,明确服务管理单位主体责任、服务提供单位具体责任、服务监管单位监督责任和用餐人员自律责任,自管自严,自查自纠,定期检查点评,确保各个环节时时有人抓,有人管,见长效。设置民主监督渠道,对浪费行为实施共同监督,对干部职工合理化建议及时回复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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