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餐饮门店制止餐饮浪费 践行“光盘行动”指引

日期:2020-09-28 14:59    来源:北京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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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引由首都精神文明办和市商务局制定、发布,由市商务局解释)

  为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深入开展“光盘行动”,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氛围,特制订本指引,适用于社会餐饮门店经营者和消费者。

  1.根据顾客点餐数据规律准备食材,按需采购、精准备货。

  2.连锁餐饮企业尽量采用中央厨房半成品统一配送,减少门店加工环节,降低产品损益。

  3.充分利用食材原辅料,做到物尽其用,提高食材出成率、利用率。

  4.各类食材科学分类、妥善储存,按照先入先出原则,加强食材流动和精细使用。提倡分割成小份独立包装储存,使用时按量取材;尽量即采即用食材原辅料,缩短流动周期,防止食材长期存放变质。

  5.提倡多样化供餐,提供小份菜、小盘菜、小分量主食,尽量满足“半份菜”点餐需求。

  6.采取张贴宣传海报、摆放提示牌、播放滚动字幕等方式广泛宣传“光盘行动”;逐步将反对浪费、爱惜粮食等宣传语嵌入菜单、桌卡或电子点餐系统。

  7.建立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加强从业人员服务培训,引导顾客适量点餐、理性消费;就餐场所设立“光盘行动”劝导员,提醒就餐人员少点、续点、不剩餐。

  8.菜单尽量注明主材分量,套餐注明建议消费人数。服务人员应在顾客点餐过程中准确介绍单份菜品分量,指导顾客适量点餐。

  9.包厢原则不设置最低消费,避免强制顾客消费指定套餐。

  10.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推广使用公筷公勺,提倡分餐制,有条件的餐饮门店在包厢服务过程中可主动帮助顾客分餐。

  11.顾客就餐结束,服务人员应主动提示顾客将未食用完的菜品和主食打包,并提供打包服务。

  12.提倡通过厨余垃圾追踪分析,对剩餐较多的菜品及时改进烹制工艺、提高食用性,减少因口味不佳带来的剩餐浪费。

  13.婚宴、寿宴、生日宴等宴席宴会活动应根据预订需求,对每个宴席套餐提出用餐人数建议,合理安排餐台数量和比例;提倡“N+备用桌数”预定机制,允许顾客将未使用的预定桌数免费改期使用;劝阻顾客超出正常范围点餐,鼓励推行自助餐、分餐制。

  14.会议、培训等活动用餐要配合用餐单位严格执行用餐标准,合理安排餐品种类和数量。

  15.商务宴请应提示宴请单位或个人根据宴请人数合理安排用餐形式、用餐标准、餐品种类和数量。

  16.自助服务应设置提示牌,引导顾客勤拿少取、厉行节约,可采取提前收取一定数额押金方式,对超过合理限度的剩餐收取费用。

  17.对践行“光盘行动”,吃完全部菜品、食品无需打包的消费者,提倡给予“光盘礼品”“光盘打折”“光盘餐票”“光盘代金券”“光盘停车券”“光盘积分卡”等奖励或优惠。

  18.餐饮企业应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厨余垃圾减量工作。鼓励使用分类减量设备,对厨余垃圾进行控水控杂,交由有资质的收运单位送往资源化处理设施处置。

  19.餐饮门店应负起责任,定期自查“光盘行动”落实情况,连锁企业总部要建立门店巡查制度,开展检查督导。

  20.餐饮门店应自觉接受公众和顾客监督,对于顾客反馈或媒体曝光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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