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白皮书

日期:2023-03-22 16:11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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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坚持依法审查、有错必纠,努力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有效监督规范依法行政,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作用。

  一、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一)全市行政复议案件稳步增长

  据司法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数据,2022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898件,案件量连续四年突破一万件,总体上呈稳步增长态势,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

2018-2022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量对比表

  (二)行政复议办案质效进一步提高

  2022年全市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2195件(含结转案件962件)。直接纠错(包括撤销、确认违法、变更和责令履行)1639件,直接纠错率13.4%,同比提高4.4个百分点;以纠错、调解、和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426件,矛盾纠纷综合化解率36.3%,同比提高8.4个百分点。市政府在提高办案质效方面发挥了表率作用,2022年矛盾纠纷综合化解率同比提高21.5个百分点。

  (三)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市、区案件增长迅速

  2022年7月1日,全市行政复议职责集中至市、区两级政府统一行使,市、区政府案件量迅速增长,承担了近八成的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其中,市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980件,占13.3%;各区政府收到9469件,占63.6%;市政府部门收到2362件,占15.8%;区政府部门收到1087件,占7.3%。

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受理案件情况

  (四)被申请人集中在区属部门、街道乡镇层级

  在全市行政复议案件中,以区政府部门、街道乡镇及其他机构作为被申请人的占92.4%,以市政府及其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占4.5%,以各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占3.1%。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情况

  (五)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等类型案件占比较大

  从案件涉及事项看,行政复议案件主要集中于行政处罚、举报投诉处理、行政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强制等行政事项。其中,行政处罚类案件最多,为4557件,占全部案件的30.6%。具体分布如下图。

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主要行政事项分布情况

  (六)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纠错的主要原因

  在1639件纠错案件中,因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纠错的1044件,占全部纠错案件的63.7%。此外,因违反法定程序被纠错的209件,因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被纠错的140件,因适用依据错误被纠错的40件。另有206件因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未按规定提交答复材料等原因被纠错。

主要纠错原因分布情况

  (七)纠错案件主要涉及行政强制、举报投诉、行政处罚、行政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等类型

  在直接纠错案件中,行政强制类最多,为525件,占全部案件的32%。此外,举报投诉处理类275件,行政处罚类238件,行政不作为类229件,政府信息公开类132件。上述五类案件合计1399件,占全部案件的85.4%。

纠错案件涉及行政事项分布情况

  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

  (一)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

  据司法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数据统计,2022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8889件。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市政府应诉324件,占3.6%;市政府部门应诉1087件,占12.3%;各区政府应诉1358件,占15.3%;街道乡镇和区政府部门应诉5140件,占57.8%;其他主体应诉980件,占11%。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705次。

  (二)案件主要涉及行政强制、行政不作为、举报投诉、行政处罚和政府信息公开等类型

  从类型上看,行政强制类案件1542件,行政不作为类案件1305件,举报投诉处理类案件1170件,行政处罚类案件1101件,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753件。具体分布如下图所示。

行政应诉案件涉及事项

  (三)败诉案件主要是行政机关单独被告案件

  全年一审行政诉讼败诉案件1044件,败诉率14.5%。败诉案件中,原行政行为机关为单独被告案件925件,行政复议机关为单独被告案件33件,行政复议机关与原行政行为机关共同被告案件86件。与行政复议纠错案件类似,败诉案件主要涉及行政强制、举报投诉、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等类型。

  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成效

  一是坚持畅通渠道、便民利民,将以人民为中心贯彻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不断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方便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护合法权益。市政府在16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或者区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设立了“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咨询点”,并在城市副中心建设了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大厅。各区政府也积极营造良好的接待环境和办案环境,打通行政复议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坚持能动复议、协同发力,努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坚持依法审查、有错必纠,紧紧围绕市、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重心,以“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为抓手,依法办理涉及公安、市场监管、食品安全、民政、生态环境等民生领域的行政复议案件,努力将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搭建起群众与政府的“沟通桥”,妥善化解大量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争议,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三是坚持强化监督、规范指导,充分发挥监督规范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通过监测行政复议应诉数据,加强分析研判,对行政机关开展“定期体检”,为各单位准确把握自身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提供客观依据;各级行政复议机构通过案前指导、案中监督、案后规范,在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方面持续发力。2022年全市共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16件、建议书15件,印发指导案例83篇,有效发挥“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作用。

  四是坚持系统谋划、加强统筹,扎实推进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要求,市政府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通告》(京政发〔2022〕19号),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行政复议职责由市、区两级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集中统一行使,市、区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案件,正式开启集中行政复议职责的实践探索。市、区行政复议机关勇于担当、依法履职,顺利完成改革任务。

  五是坚持完善机制、信息化赋能,着力推动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着眼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任务要求,聚焦构建统一科学完善的工作制度体系,开展了加强行政复议质效管理、行政复议调解、行政复议监督以及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机制创新等应用型研究,不断优化完善“政府主导、专业保障、社会参与”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北京模式”,稳步推进北京市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平台建设,为促进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打下坚实基础。

  六是坚持强化培训、树先推优,下大力气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积极通过职前培训、业务学习、现场教学、典型案例评析、树先推优等方式,逐步构建完善的能力建设体系。连续六年开展全市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和优秀文书评选活动,充分发挥以评查促规范、以评查代培训、以评查促提升的重要作用;开展岗位技能大比武系列活动,营造“岗位练兵、岗位成才、岗位建功”的良好氛围,不断夯实能力建设基础,为工作发展提供坚实的业务支撑和人才保障。

  七是坚持抓住关键、考核激励,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指导意见,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将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约束和激励“双向”作用。加强行政应诉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编写《北京市行政机关应诉工作指导手册》,为行政应诉人员提供标准化、流程化的应诉教材。严格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认真落实司法建议。

  下一步,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政法工作现代化总要求,持续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在思想观念、队伍能力、工作体系方面的现代化,把提质增效作为2023年工作总基调,组织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和监督规范依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为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维护首都安全稳定、促进新时代首都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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