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架空线入地办会同市财政局,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对架空线入地道路绿地恢复费、补助资金拨付流程等政策进行解读和宣贯,各区架空线入地办、各通信运营商参加会议并就政策相关问题进行交流。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架空线入地占掘路(绿地)恢复费纳入项目建设成本,并调整为“先缴后补”的政策,即架空线入地工程实施中发生的道路(绿地)恢复费,由管道建设单位按程序先行缴纳,市区两级财政区分市管道路(绿地)事权,依据第三方评审审定的每公里定额补助标准,按核定的管道建设长度给予定额补助,并规范补助资金拨付程序,提高建设单位参与架空线入地积极性。下一步,市架空线入地办将会同市财政局,加快组织推进定额补助标准评审工作,并指导相关管道建设单位认真梳理和提供相关建设资料,为评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