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成长烦恼”用“新监管”助力新业态

日期:2021-03-07 09:19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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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克服“成长烦恼”用“新监管”助力新业态

  直播带货火了、人脸识别广泛运用、平台经济大行其道……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正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活。

  “新”字既蕴藏着无限潜力,也意味着不确定的风险和隐患。如何合理规划引导,建立健全法律规范,填补监管“空白”地带备受政协委员们关注。大家认为,只有客观分析新业态新模式潜在的问题,包容审慎、加强监管,才能帮助新生事物克服“成长的烦恼”,才能最大程度地孕育新动能。

  直播带货

  皮剑龙委员:严审内容 厘清责任

  “虚假宣传、数据造假、产品质量货不对板等等问题层出不穷,直播带货面临的诸多问题亟待规范。”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厘清直播带货中各方的相关责任,同时加强内容审核,对主播实行实名认证。

  皮剑龙特别提到,目前,直播带货中“全网最低价”“销量冠军”等使用极限词进行宣传的问题最为突出。“夸大产品效应、宣传医疗效果、以尚未有定论的研究进行定论性宣传、对产品进行排他性宣传等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消费者在直播中买到假货找谁维权?“主播接受经纪公司安排进行产品推荐,此前对产品无全面了解。”皮剑龙坦言,出现的产品责任应当由哪一方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均无明确规定。这也导致消费者出现维修难、换货难、退货难,赔偿更难。

  为此,皮剑龙呼吁,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经营者与主播责任划分、消费者遇到售后问题产生纠纷时,如何适用法律、消费者如何维权等作出详细规定。“以直播平台为例,以法律法规明确直播平台的内容管理、人员管理、消费者保护等义务和责任,在发生产品责任时,未尽到相关义务的直播平台,对产品责任承担连带或者补充赔偿责任。”

  此外,平台应对主播进行实名制认证,建立直播内容审核制度和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及黑名单管理制度等,同时规范自身平台的支付订单跟踪系统,督促平台商家建立完备的售后机制。

  网约车

  李迎新委员:平台尽责 关心司机身心健康

  网约车行业蓬勃发展,不断出现的安全问题也引发高度关注。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呼吁,强化平台应尽责任,对网约车从业人员明确责任划分,逐步建立“非标准劳动关系”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展网约车司机身体和心理健康测试。

  “劳动关系难以界定是当前网约车行业面临的突出矛盾。”李迎新说,根据现行管理办法,网约车平台应当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但不少平台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规避责任,普遍采取“只注册、不签约”的方式,从而导致驾驶员参加社保受限,以及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难以界定等问题。

  李迎新建议,建立包括网约车司机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统计制度,为其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登记、缴费、核查和待遇领取等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平台企业相应法律责任。

  “要细化网约车安全运营标准,规范网约车司机评价、奖励、晋级等细则,完善其申诉渠道、信用机制。”李迎新举例说,可以对司机定期进行法律法规、安全运营、沟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还要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开展身体和心理健康测试,实施每月运营日上限、每日运营时间上限和强制短暂休息等制度。

  行业监管方面,李迎新建议,建立以信用机制为基础的事先审核、事中监督、事后追溯的监管链条,重点监管涉及公共安全的环节,包括网约车安全情况、网约车司机驾驶资质等,限制平台对网约车司机的“霸王条款”。

  在线教育

  刘林委员:建立办学许可证制度

  疫情发生后,在线教育异军突起。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督学、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林建议,建立在线教育办学许可证制度,加强审批管理,为在线教育校正航向。

  刘林说,在线教育发展走上“快车道”,但虚假广告、技术故障、质量不高、服务不佳、卷款跑路等问题也随之而来,特别是在线校外培训机构因“加重中小学生负担”“贩卖升学焦虑”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分析原因,刘林认为,除行业主体本身存在问题外,监管方也难辞其咎。“在线教育监管存在着主责部门不明、系统规划不够、支持手段不多、监管力度不足等问题。”他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将在线教育发展纳入“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目标,制定专项产业规划,同时明确其属于教育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性监管。

  刘林还提到,目前,政府对线上培训活动机构实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制度,条件宽松、不需要办学许可证,且相关标准与现行法规不一,导致校外在线培训教育监管难以落地。他建议完善在线教育机构的市场准入标准与审批管理,重新设置在线教育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在线教育办学许可证制度,加强审批管理,从源头上把关定向。

  网络互助平台

  孙洁委员:纳入银保监会监管框架

  “一人患病、众人均摊”,相互宝、水滴互助等大病网络互助平台让大病弱势人群多了一份保障,但也带来了新的社会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建议,将网络互助纳入银保监会监管框架内,同时加快行业立法,建立针对性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不规范经营的平台采取罚款、责令整改、暂停或关闭平台、吊销证书等处罚措施。

  “网络互助行业是商业保险的有效补充,有助于我国健康保障领域数字化转型升级,对缓解大病保险保障不足等难题具有积极意义。”孙洁说,但目前行业仍处于监管空白地带,尚无明确的主管单位。

  孙洁建议,将网络互助纳入银保监会监管框架内。“网络互助与保险具有一定的趋同性与互补性,在银保监会的监督管理下,更有利于网络互助平台进一步法制化,落实公平竞争,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孙洁解释说,建议由中国人民银行对网络互助平台所涉及资金进行监管,对平台设立一定的资金管理要求,有效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确保互助金规范合理应用。

  “还要进一步加快行业立法。”孙洁说,要通过立法确定网络互助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包括对服务平台实行准入制管理,对合格的平台颁发证书并加以公示,对服务平台的运营进行监管等。(高枝 武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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