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全力“兜”住疫情期基本民生

日期:2020-08-17 11:17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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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2020年突发的新冠疫情,北京市财政局发挥兜底保障作用,贯彻落实保基本民生的要求,“兜”住最困难群体,“保”住最基本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是保障最低生活。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落实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政策,放宽申领条件,并推行“全程网办”申领模式,保障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

  二是扩大补贴范围。阶段性扩大价格临时补贴范围和提高保障标准,做好应发价格补贴数据测算,按照补贴资金发放方案及时下达阶段性价格临时补助资金预算超1.1亿元,专项用于发放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享受定期抚恤金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孤残儿童价格临时补贴。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三是帮助残疾人群众渡过难关。结合本市实际,配合市残联等部门制定《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困难残疾人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帮扶解困工作的若干措施》,针对保基本民生、保稳定就业、保服务机构平稳运行等方面,明确了基本生活保障、探访慰问、包保联系、援企稳岗、就业服务、心理疏导等19条分类措施,将更好帮助困难残疾人群众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应对疫情影响、渡过难关。

  四是上调基本养老待遇。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待遇。全市享受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待遇群体每人每月增加20元,惠及全市90.8万人;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惠及我市302万退休人员。

  五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围绕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养老需求,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和撬动作用,支持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确保保障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建设补助、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机构补助,支持石景山区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因素法分配补助各区统筹落实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及运营扶持、全市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等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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