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发展条例建议纳入2021年立法计划

日期:2020-06-05 09:30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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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公共交通发展条例建议纳入明年立法计划 

  6月4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根据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出的法规案,建议将《北京市公共交通发展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194件,包括148代表人次提出的7件法规案,涉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等7个方面的立法工作,由人代会主席团交付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审议。本次会议对7件法规案的审议结果进行了集中审议。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认为,由王春杰等3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北京市公共交通发展条例》的立法议案具有比较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具备一定的政策制度支撑和实践基础,建议将该项目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及时启动立法调研起草工作,从本市实际出发,重点就立法主要制度设计进行论证,必要时就发展思路、机制完善等重大问题向市政府汇报先予决策,为立法奠定基础。

  其他法规案审议方面,《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将于7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北京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已纳入2020年立项论证项目,《北京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北京市电影产业促进条例》将适时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立法工作计划。

  本市公交客运量位列世界各大城市之首

  就法规的调整范围,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认为,法规案提出的立法调整范围包括公共汽(电)车和轨道交通两方面。从国家和外省市立法情况看,大部分采取两类交通分别立法的模式。此外,本市已制定《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此次立法宜采取“小切口”方式,将调整对象界定在公共汽(电)车,以提高立法的针对性。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郝志兰介绍,目前全市共有地面公交运营车辆2.8万辆,运营线路1620条,运营范围覆盖市域并通达毗邻的河北部分县市。2019年完成客运量35.67亿人次,公交车辆规模、线路数量和客运量均位列世界各大城市之首,全市地面公交出行比例达到22%,已经成为广大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方式。

  同时,本市公共交通发展在规划建设、设施用地、路权分配、财政补贴、运营服务等方面仍存在现实问题。现有674处公交场站中临时场站占到70.5%,对公交稳定运行造成一定影响。已施划的952公里公交车道中,存在路口连续性交叉、断点多等情况。乘客票务违规及其他不文明乘车行为缺乏处罚依据和应对措施,上述问题都亟须通过地方立法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将研究对不文明乘车行为进行约束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认为,为增加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需进一步对制度设计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对目前本市已开通运营的定制公交、郊区辖区内公共客运,以及与毗邻的津冀跨区域公共客运等,需进一步研究是否纳入公交化管理运营范围,能否享受财政补贴,补贴形式和标准如何确定,以及是否保留准入限制或适度引入市场竞争,并建立相应的准入退出机制。同时,应研究公交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精准长效的补贴机制。

  在政府、企业及乘客的权利义务方面,应约束乘客的票务违规及其他不文明乘车行为,研究将企业的违规经营行为和乘客严重扰乱乘车秩序、危害公交运营安全等行为纳入信用管理。(高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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